| 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南出口道路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南出口道路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DY-GC-20260509-01-01 2.3建设规模:道路里程范围K0+000~K1+400,共计1400m,于设计道路中心K1+060.95处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设计范围含规划南出口道路(K0+000~K1+400)的道路、桥涵、道路排水、道路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下穿铁路桥、排水下穿铁路涵洞、热力管道过铁路防护套管及上述工程引起的铁路设备迁改等。 2.4工程地点:南出口道路东起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区规划一路,终点至规划南留大街下穿京沪铁路桥西侧; 2.5招标范围: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南出口道路建设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编制设计概算,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服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除外);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9 最高投标限价:2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2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铁道行业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8-856608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天颐南街9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8-82212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来永霞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电话:0538-8230818 10.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来永霞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