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 新式吸能端头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
新式吸能端头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585286 )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 。
1.2 采购人: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 。
1.3 采购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于业主,资金状况良好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伊州区苦水停车区西北约13公里附近,顺接本项目第二合同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2900+000。终点位于烟墩互通西北约5公里附近,顺接本项目第四合同段起点,终点桩号为K2935+000,路线全长35km。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既有老路、铜镍矿分离立交、烟墩主线站、烟墩服务区、烟墩互通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新式吸能端头 。2.2 交货期: 2026年5月至2026年6月 。
2.3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烟墩收费站附近 。
2.4 物资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并符合项目业主对专利的要求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4.1结算方式: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21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2付款方式: 1.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承诺垫子金额)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2.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 天内支付 7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2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3.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3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或相同金额的保函。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4.4质量保证金: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5质量保证期为双方自签订《物资结算协议》之日起12月。该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免除乙方对材料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和违约金。
4.6其他情况: 无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正道交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该供应商于2010年2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5008万元,满足业主需求供应能力。
推荐理由:
深圳市正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提供特殊路段安全防护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现拥有Am/SBm/SAm级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A级施工区临时护栏、SA级低变形量护栏、SB级旋转式防撞护栏、桥隧结合过渡段护栏、TB/TA/TS级防撞缓冲设施、智慧护栏监测预警系统、施工区安全预警系统、防撞缓冲车及防闯入系统等四大系列五个不同防撞等级二十余款产品,取得124项专利,先后进行了1500多次模拟仿真试验和156次实车碰撞试验,产品已在国内30余个省级行政区1000多条高速公路上成功运用,构筑了上万公里生命安全屏障。
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新式吸能端头
| TS级
| 套
| 10
| 11900
| 119000.00
| 税率13%
|
合计
| 10
|
| 119000.00
|
|
6. 公告期限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7.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 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379-69986552
举报邮箱: 3634105802@qq.com
8. 其他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G30连霍高速公路烟墩收费站附近
邮政编码: 839000
联 系 人: 刘孟杰
电 话: 15983035064
电子邮件: 164155016@qq.com
2026 年 5 月 11 日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1
| 护栏端头 桥梁过渡端头
| 新式吸能端头 TS级
| 13%
| 套
|
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26158370140102656&schemeCode=FA00000585286&schemeName=四公司星哈3标项目新式吸能端头直接采购¬iceId=2826880856962265088&opUnitName=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opUnitId=835695&purchaseType=9&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