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丘海一横路3号商铺、仓库、空地等16项资产分别再次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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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601HN1023-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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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5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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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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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口市丘海一横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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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挂牌月租金(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月)
| 加价 幅度(元)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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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丘海一横路单层商铺2号
| 25.49
| 1,631.00
| 1,631.00
| 20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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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丘海一横路单层商铺3号
| 25.49
| 1,631.00
| 1,631.00
| 20
| 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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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丘海一横路单层商铺12号
| 25.49
| 1,631.00
| 1,631.00
| 20
|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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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丘海一横路双层商铺11号
| 37.62
| 1,919.00
| 1,919.00
| 20
|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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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丘海一横路双层商铺12号
| 37.62
| 1,919.00
| 1,919.00
| 20
|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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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丘海一横路双层商铺39号
| 73.24
| 3,237.00
| 3,237.00
| 20
|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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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丘海一横路双层商铺43号
| 38.12
| 1685.00
| 1685.00
| 20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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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1号东门
| 372
| 9,116.00
| 9,116.00
| 50
| 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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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2号东门
| 551
| 13,512.00
| 13,512.00
| 50
| 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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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3号
| 1115.74
| 27,336.00
| 27,336.00
| 50
|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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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6号
| 1115.54
| 27,331.00
| 27,331.00
| 50
|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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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7号西侧
| 374
| 9,169.00
| 9,169.00
| 50
| 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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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8号西侧
| 278
| 5,845.00
| 5,845.00
| 2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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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丘海一横路平房仓库9号
| 538.81
| 12,393.00
| 12,393.00
| 50
|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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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丘海一横路简易仓库4号
| 204.3
| 3,575.00
| 3,575.00
| 20
|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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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丘海一横路修理车间
| 492.85
| 9,857.00
| 9,857.00
| 50
|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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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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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1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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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其中7、9-14、16号标的资产处于空置中,其余标的处于不定期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除7、9-14号标的资产除外,其余均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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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
| 若标的最终由原租户竞得,不给予装修期。若非原租户竞得,给予新承租方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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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1、靠近海秀快速路及丘海大道,交通方便,商铺仓库宽深比较好,层高为标准层高,水电供应正常,附属设施完备,无物业费。 2、据《资产评估报告》描述:6号标的资产为街道拐角处,使用较不方便。 3、据《资产评估报告》描述:16号标的资产,因现状为空置,无修理设备、修理承台等,与仓库基本相同,故本次假设为仓库进行租金评估;申报的工业用地,因地上的临时汽修机械棚等临时建筑和构筑物为原承租人自建,建、构筑物未申报纳入评估范围,本次对其不进行租金评估,亦未考虑原承租人实际使用用途,而按申报的工业用地进行租金评估。 4、据《资产评估报告》描述:对于15号标的资产,其室内有原承租人搭建的冷库,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5、具体情况详细见《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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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租赁用途,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 营餐饮(重油烟)、机械维修加工(大型)和家禽、生禽、宠物、易 燃易爆物品、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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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15号标的资产中室内原租户人搭建的冷库不属于本次招租范围内。若非原承租户成交,招租方协调原租户拆除或搬离,如有纠纷,由招租方与原租户、新承租户协商解决。 2、该房屋为招租方享有使用权的宗地,建筑物部分为历史遗留,未经报建,目前已经纳入城市更新范围,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报名前须知悉并自愿接受该现状,理解其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主合同履行不能、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会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规划报建手续等现状问题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主张。 3、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概不予赔偿。交易双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的期间结算租金。 3、招租资产在招租方名下,未办理单独的产权证及证明手续,新租户承租之后无法保证办理相关房产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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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与资产挂牌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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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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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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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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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金润红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8407113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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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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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 决策文件
| 金城函[2025]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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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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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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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1)报名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5、招租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清退工作,若标的非原租户竞得,给予原租户2个月过渡期,招租方将于新承租方确定之日起2个月内清退原租户并将资产交付新承租方。原租户竞得的,不给予过渡期安排。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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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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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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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资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铺面现状已确认。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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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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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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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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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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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5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字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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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 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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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每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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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具体限时竞价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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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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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 66558010、符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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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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