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10435号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1台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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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DL2026ZC001950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1216 |
| 转让底价 | 116,000.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22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项目概述 | 受让方须严格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及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转让方式为整体转让,标的情况详见附件《报废车辆明细表》,车辆以转让方实际交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二工厂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参与资产现场展示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自带安全帽)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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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01 | |
| 评估价格 | 115,057.00元 | 评估总资产 | 元 |
| 评估总负债 | 元 | 净资产 | 元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车架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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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置日期 | 颜色 |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年检至 | |||
| 车牌号 | 权证 | |||
| 品牌型号 | 详见《报废车辆明细表》 | 登记日期 | ||
| 备注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及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受让方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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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时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3、转让标的车辆均已报废,转让方不对车辆已缺失配件做补充,因车辆封存已久电瓶没电导致可能出现无法启动的情况或因机动车其他问题导致无法行驶的情况,交接的过程中产生的汽油费和拖车费等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报废车辆清运以及具有车辆牌号机动车报废拆解并注销完成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5、按照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车辆进行环保、规范的拆解。 6、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含增值税价值,项目验收后各原产权持有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类型及税率,以实际开具为准)。 7、车辆交接时间听从转让方安排,由转让方通知后开始办理资产交接,受让方不得以等待时间太长等原因申请取消交易。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报废车辆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报废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报废车辆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对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取得机动车解体证明文件以及完成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报废车辆清运以及具有车辆牌号机动车报废拆解并注销完成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签订《项目验收单》。 (9)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0)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11)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7、[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废车辆清运的;②受让方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于具有车辆牌号的报废车辆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及机动车注销手续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8、[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13898711111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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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3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废车辆清运的;②受让方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于具有车辆牌号的报废车辆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及机动车注销手续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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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824602894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15,996,170,752.00元 | 法定代表人 | 韩东望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人名称 | 联系人手机 |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0411-6585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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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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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废车辆明细表》 | 《报废车辆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