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反渗透阻垢剂^25kg/桶^TRISPE 1000 | 助剂及添加剂 | 50.000 | EA | 承兑、电汇 | 琉水环保 |
|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本次询价,旨在通过公开询价选择最符合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需求和服务的合作单位。本次询价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均由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负责解释。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中选方提供的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 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报价,在报价过程中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报价无效;如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过程中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终止合同签订;在合同签后,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合同执行完成后终止合作。报价后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将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与平台业务。 1、项目:反渗透阻垢剂 2、方式: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3、联系方式 3.1、招标单位: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2、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车站前街1号 3.3、邮 编:102403 3.4、联系部门:物资供应部 3.5、联 系 人:李国洋 3.6、电 话:13910010471 (注:只接受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注册的单位电话咨询,且在工作时间内。) 4、询价异议联系方式 监督负责人:李建杰,电话:13683525191 联系人:李国洋,电话:13910010471 技术 联系人:韩立忠,电话:13621252358 第二部分询价要求: 注:报价方在报价前必须检验需求方循环水水质适配并向技术联系人出示加药方案,且充分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后确定是否投标(报价方可以使用之前已检测完水样且加药方案通过审核的)。 以下说明报价方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否则造成损失及责任自负。 1、投标资格及条件 1.1、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 2.1、严格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报价为总价格。 2.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报价方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4、中选方须以正规、合法、完整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需求方的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手续。自需求方收到发票后于120天内以银行承兑汇票、电汇、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需求方财务批准的的方式向中选方支付货款,若遇国家或地方税收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调整后的为准,结算时,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以新税率进行结算。中选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需求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一票结算,由中选方给需求方开具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部分采购技术要求 1、药剂采购以尼莫药剂+宝莱尔药剂选择优先,药剂有效成分适用北京金隅琉水化学水水质使用,原水指标供应商需实地采样化验,出示化验指标上传。了解设备实际运行参数,进水量,产水量,现用加药泵加药量,在不改变现用加药量前提下,配套加药方案上传,结合实际除盐水指标和用途,配比适用无磷药剂,使用符合饮用水药剂标准,上传药剂环保检测卫生批件,符合饮用标准。 2、药剂成份阻垢有效,反渗透膜设备,控制一级进水压力在0.8-1.1mpa,10个月增长小于0.2mpa,控制膜和EDI酸碱洗时间单次10个月以上。药剂未达到规定时间指标,药剂视为无效。 3、供应药剂厂家提供反渗透膜设备和EDI设备酸碱洗服务,酸洗后一级出水电导率指标单次不得超过10us/cm,酸洗一级电导出水不得大于20us/cm,保证设备最终产水量不低于20吨,酸洗指标超出范围,产水量低于20吨,酸洗视为无效。 4、供应厂家药剂严重不符合本公司反渗透设备使用的,发生设备堵塞情况,厂家负责酸洗,恢复酸洗前数值,酸洗过程单次一级电导指标未控制在10us/cm要求范围,酸洗判定无效,压差未控制在要求范围内药剂判定无效的,本公司不予付款,严重堵塞设备产水量小于70%的无法酸碱洗恢复的,酸洗后一级电导超过200us/cm厂家负责免费更换新膜,造成设备损坏的原价赔偿,影响生产按比例赔偿。 5、保证现用设备各项设计指标在合格范围 技术性能指标及产水水质标准 预处理装置: 产水量 ≧30m3/h。 SDI≤4,余氯≤0.1mg/l 一级反渗透装置:产水量≥28m3/h 脱盐率≥98% 回收率≥75% 二级反渗透装置:产水量≥23m3/h 综合脱盐率≥98% 回收率≥80% EDI装置:产水量 ≥20m3/h 产水电阻≥10MΩ·CM 产水电导率<0.3 us·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