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廊坊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廊坊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与车辆更新项目(第三批)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采购内容:转运站内地面、墙面、坡道地面改造和给排水安装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实现廊坊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与车辆更新。改善廊坊市的环境质量,符合廊坊市的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发展战略和基本定位。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 8.工期:90天 | 384.56 | 2026-06 | 1.地点:转运南站位于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垃圾处理厂院内;转运西站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廊万路人防101工程西侧;转运东站位于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九干渠西。 2.具体工程分项及预算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