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本级市三峡工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5:26|发布单位: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SXGW2025-1027-04
二、合同名称:市三峡工委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SXGW2025-1027-04
四、项目名称:市三峡工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本级
2.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
3.联 系 方 式:15272165111
4.供应商(乙方):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
5.地 址:宜昌市
6.联 系 方 式:138726102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一、房屋建筑主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部位、外立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配电房、水泵房、消防监控室、共用机房、沟渠、池、自行车停放区、地面停车场等。
二、房屋建筑主体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道路、路灯、公益性文体设施及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电梯等。
三、甲方使用区域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空调、消防、安保、电梯等系统。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护维修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雨水管、污水主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以及公共绿化的养护。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六、甲方使用区域(含地面和负二专用停车场)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协助甲方完成重要接待工作任务。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八、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电梯故障、停电、管道爆裂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联系方式、人员疏散方案、抢修流程等,并在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
九、办公楼服务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用户资料等。
十、甲方委托的特约服务,内容包含一楼大屏定期播放甲方宣传视频和字幕,客服人员配合甲方会务或迎检活动指引接待,前台每日对来访人员登记,送报送刊等工作。
2、服务要求:
一、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方面
1.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设置保安岗位,实行24小时在岗服务,来人来访实行来访登记及电话确认相结合,确保管理服务区域内不发生恶性治安案件。
2.定期巡查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熟悉操作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3.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熟悉操作使用。
4.加强对各楼层公共区域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巡逻,夜间不少于2次巡逻(其中1次在午夜后),检查并关闭各楼层安全门,排除安全隐患。
5.协助甲方对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实行24小时停放秩序管理,在甲方重要宾客到访时免费提供大门前车位停车,并协助维持秩序。
二、清洁卫生方面
1.对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负二层停车场,不包括甲方地面专用停车场)的地面、电梯间、楼梯、扶手、天花板做日常保洁维护,做到“六净”、“七无”,即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洁具、容器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无阻塞、无异味、无蜘蛛网。
2.每日将各楼层(包括负二层停车场,不包括甲方地面专用停车场)的垃圾清运1次,保持地面无污垢、杂物、痰迹、灰尘。
三、工程维护方面
1.乙方负责对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对于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承担费用;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对于甲方专有部分的设备设施维修,乙方提供维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负责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各种设备的维修、检测、清理、清洗、临时应急保障等项目。当出现需要采购维修物料或更换零件的维修时,由乙方提出维修解决方案和报价单,甲方审批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对于属于乙方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属于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公共水、电、气、网、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保持畅通,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营运商和甲方妥善解决。
4.因人为造成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的,由破坏人赔偿或修复。无法确定破坏人的,公共区域和分摊共用区域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办公区域由甲方负责维修。
5.乙方应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报告及时提交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发现问题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6.乙方应按照国家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以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整改意见后三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甲方。
3、服务期限:总计六期,该验收为第二期(2026年1月-4月)
4、服务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
七、验收日期:2026-05-06
八、验收组成员:杜鹃、何远远、邢继忠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验收物业服务事项为本合同约定总六期中的第二期(2026年1月-4月)物业服务事项履约情况。
相关下载
履约验收书(第二期2026年1-4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