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金义智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金义新区龙芯智慧产业园二期13#楼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金华市金义新区龙芯智慧产业园二期13#楼空调采购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891848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 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5 月 20日14: 0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 3室。
十
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
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金义智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金义新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915320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宾虹西路876号4号楼301号
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1506707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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