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Y109)梅澳线K18+130~K18+740段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6]-15号
项目名称:(Y109)梅澳线K18+130~K18+740段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25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1255元(人民币)
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1
| (Y109)梅澳线K18+130~K18+740段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 1
| 211255
| 项
| 建筑业
| 211255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绿色建材: 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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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关于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其它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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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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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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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908427585@qq.com)或者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时30分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澳里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澳里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 5939 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联系人:小范
联系方式:0593-2835251
附件: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