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葫芦岛
发布时间:2026-05-11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公告信息

 

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11

   项目概况
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115
项目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2850
最高限价(元):76285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葫芦岛市连山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总调查面积约1125平方公里(不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具体包括信息提取;地类调查;数据库建设;省、部级“集中整改、对接”;成果整理等内容。

二、服务要求
1、信息提取
依据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提取关联变化图斑;同时提取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监督与保护、土地执法等工作中通过验收或整改到位的图斑;以及2023年度调查为“积雪覆盖”、标注“WG”的耕地图斑、无法进入(按规程无需举证的 除外)的图斑。
2、地类调查
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国家统一下发正射影像图及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实地调查(含图斑举证)。
3、数据库建设
包括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库接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属性录入、拓扑关系建立、按照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构建数据分层,建立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数据库质量检查并修改空间数据错误;形成汇总报表等。
4、省、部级“集中整改、对接”
按照历年工作要求,需要到省厅进行集中整改,到部里进行成果对接等工作。最终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5、成果要求
(1)数据库成果以及各类统计表格。
(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止。

四、服务标准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256号);
(3)《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2、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
(2)《辽宁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发〔2024〕81号);
(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8)其它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17时30分至2026年05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5、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30分钟。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429-2659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0429-3151616
邮箱地址:lntdgczxyx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0410000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13904299167
附件:
 

附件下载:2024年连山区变更磋商文件.doc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