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及西屏路西段排水管网工 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2002876003968001 | ||
| 招标人 | 河池市城市管理局 | ||||
| 建设单位 | 河池市城市管理局 | ||||
| 代建单位(如 有)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恒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排水管道约1443m,其中新建d300雨水口连接管60m,新建d800雨水支管130m,d1000雨水主管296m,d1200雨水主管252m,新建雨水检查井22座,新建雨水篦子11座?新建d400排水主管300m,d500排水主管255m,d300排水支管150m,新建污水检查井23座?新建便道5491㎡。(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巨洲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 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巨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303153.4100元 | ||||
| 工期 | 1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级 | ||
| 项目经理 | 尹发文 注册编号:桂245191900507,身份证号:450981********203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 廖煜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21)0006591?身份证号:452701********2417 覃 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421?身份证号:452701********173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 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学府壹号室外总平工程;2、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一红色文化产业环境提升项目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 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424550.0400元 | ||||
| 工期 | 1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级 | ||
| 项目经理 | 阮兆敏 注册编号:桂245131331037,身份证号:532923********11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 金香利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14)0009812;身份证号:222401********1248 石明珍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21)0005534;身份证号:450323********30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 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学府壹号室外总平工程;2、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一红色文化产业环境提升项目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 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407141.5200元 | ||||
| 工期 | 1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级 | ||
| 项目经理 | 蒋剑雄 注册编号:桂245121225865;身份证号:450325********121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 李武剑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15)0003272,身份证号:452528********40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 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横州市2022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示范片区项目二标;2、新希望锦官府项目代建市政路(新希望路、锦官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一2284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