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吊车25吨 | 租赁服务 | 20.000 | 台班 | 挂账付款 | 扶余公司 | ||
| 吊车50吨 | 租赁服务 | 6.000 | 台班 | 挂账付款 | 扶余公司 | ||
| 吊车70吨 | 租赁服务 | 3.000 | 台班 | 挂账付款 | 扶余公司 | ||
| 吊车200吨 | 租赁服务 | 1.000 | 台班 | 挂账付款 | 扶余公司 |
| 2026年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租赁服务业务 一、项目或者业务名称:吊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或者业务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质量要求、质保期限、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或者业务内容:吊车服务 (二)采购数量:详看报价单 (三)服务地址:冀东水泥扶余有限公司院内 (四)结算依据:作业现场开始,收车完成结束(进出厂门卫登记时间核对),结算时间:吊车使用申请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吊车管理人员 (五)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要求驾驶人员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六)服务期限: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七)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联系人:唐庆宇 联系电话:18943801654 (八)付款方式:挂账后付款 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须提交盖章版的报价单(其中每项报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并将该报价单上传至招采平台,即视为对询价文件全部内容的响应。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失信人名单及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