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尚璧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尚璧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审批招标核字【 2026】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建设补助资金和年初预算安排的经开区法院运转经费 ,国有资金占 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昌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尚璧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1451.88㎡,规划建设一栋地上3层法庭主楼(原二层主楼拆除),总建筑面积为1705.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81.16㎡,地下建筑面积124.20㎡。主要功能用房包括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调解室、档案室、安检室、值班室等业务用房,配套建设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绿地、室外管网、路面硬化、机动车停车位等设备设施。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西堡乡南大堡村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90.7409 49 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其他: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 被拒绝;
□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3.3.4 其他: /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职称,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 过/ □ 完成过 / 业绩 。
? 3.9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 ” 的信息为准)。
(三)其他
?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的信息为准 );
? 3. 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 手续;
□ 3.13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
□其他: / 。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昌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 李书涛 ,
联系电话: 0310-5500708 ;招标代理机 构
联系人: 付倩倩 ,联 系电话: 0310-2030112 。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0-8066896
电子邮箱:
kfqfgj001 @163.com 9.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 ”+“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13.1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 邯山区兴华路 20号 ;
联系人: 李书涛 ,
联系电话: 0310-5500708 ,电子邮 箱: / 。
1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昌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158号 ;项目负责人: 付倩倩 ,
联系电话: 0310-2030112 ;
联系人: 付倩倩 ,联 系电话: 0310-2030112 ,
电子邮箱: hbcxgc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