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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26年第60299号)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6台报废运钞车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5-1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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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60299号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6台报废运钞车转让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第60299号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6台报废运钞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DL2026ZC001946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209
转让底价 17,806.00 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22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项目概述转让标的为16台报废运钞车,整体转让,车辆信息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转让标的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联系产权单位自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赫先生,联系方式:17742933888,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73号楼。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辽宁华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6-04-10
评估价格 17,806.00元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报废 车架号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购置日期 颜色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使用年限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数量 16台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年检至
车牌号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权证
品牌型号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登记日期
备注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需提供:(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标的为报废运钞车,不允许再次利用。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方不对车辆已缺失配件做任何补充,车辆交接的过程中产生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汽油费和拖车费等。
3、报废车辆清运以及具有车辆牌号机动车报废拆解并注销完成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4、其他披露内容详《资产评估报告》(辽华伟评报字[2024]第A1011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0.35万元。
(2)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废车辆清运的;②受让方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于具有车辆牌号的报废车辆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及机动车注销手续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3)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文件和注销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并视为受让方已认同报废车辆的全部现状与现场展示无异议,同意开始履行后续报废车辆的清运及拆解工作。
(5)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6)承诺对转让标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7)同意在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日历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对报废车辆的全部清运出厂。报废车辆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以及相关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须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报废车辆进行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或其他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报废车辆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报废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报废车辆清运出厂后15个日历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取得机动车解体证明文件以及完成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1)同意受让方须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文件和注销证明文件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2)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张先生,孙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624252418,13134286853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3,5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万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大交所代收取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废车辆清运的;②受让方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于具有车辆牌号的报废车辆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及机动车注销手续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文件和注销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MA0TR0KD4K 所在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73号楼 经营规模 中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柯欣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05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附件:车辆信息表 附件:车辆信息表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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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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