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某部E31、E32、E33建筑物及C05轨道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5月14日15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6年5月16日15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及服务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挤塑板)
| B1级,1800*600*50mm
| 国标
| 立方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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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出厂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卸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交货及施工地点: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现场后甲乙双方现场测量材料尺寸、点数计量。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外观尺寸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外观颜色应保持一致,对于破损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货物需方将不予计量并清退出场。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无预付款。第一次经双方确认的购货款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为第一次双方对账确认金额的70%。供货完毕后90日内支付到总结算款的90%。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100%。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履约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10.其他要求:品牌要求:禄祥、云福、奥裕。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联系人:张瑶 电话:027-872585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2454774350@qq.com
需求单位
联系人:杨双 电话:18695199219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