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购规格 | 说明 |
| 1 | 采购编号:FW2026-19号-3包 | |
| 2 | 设备名称:智能拧紧工具 | |
| 3 | 数量:1套 | |
| 4 | 报价方式和币种: | |
| 4.1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
| 4.2 | 报价方式:CIF中国哈尔滨 | |
| *5 |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个月 | |
| 6 | 主要用途: | |
| 6.1 | 本套设备应用于产品装配中的螺丝锁付精度把控及mes对接等技术要求。 初步设计工艺采用:上位机给电批信号→电批工作锁付→锁付后的数据状态反馈。 | |
| 7 | 分项设备要求 | |
| #7.1 | 智能电批技术参数: *工作要求:需要有气有电。 *重复精度:≤±5%。 *扭力要求:扭力范围应满足0.1~3N.m(可以多把电批满足扭力要求) *需要多段速精确控制:拧紧最少支持 5 个步骤,拧松最少支持 2 个步骤。 *多路 IO:已有 8 路输入 9 路输出(可以根据需求增加或减少 IO 信号)。 *MES:数据可上传用户 MES 系统。 *通讯遵循工业标准:遵循 Modbus 协议,采用 CRC-16/MODBUS 校验。(可非标定制 TCP/IP 协议) *多种通讯方式:RS232、RS485(通过拨码开关可以随意切换并且可非标定制 TCP/IP 网口) *锁付质量管理:螺丝浮高、滑牙、未完成、OK 等状态判定。 *配陀螺仪:陀螺仪可以设置倾斜角度。 *生产数据管理:锁付状态、扭力、圈数、耗时和产品信息均可以加以文件形式保存到本地。 *异常信息提示:声光报警提示,触摸屏和 PC 上位机显示异常内容。 *权限管理:自定义操作员、技术员、管理员操作权限。 *扭力和圈数反馈:具有扭力传感器和角度反馈,精确反馈电批扭力和圈数。 *锁付螺丝范围广:最小支持 M0.8的细微螺丝上,最大支持 M12 的螺丝。 *高稳定性:防静电设计,批头始终保持接地,产品寿命长,免维护。 *设备应满足M1.6、M2、M2.5、M3不锈钢与合金钢螺丝使用,在与供料器配合使用的情况下,同时满足手动上螺丝。 | |
| 7.2 | 供料器要求: 卡钉率:小于等于千分之三 点数数量设定:设定点数的目标数量 01 点数数量设定 (参数值:00~99 颗(00 为关闭该功能)) 计数数量递增、递减设定:设定 01 项次功能的计数方式 02 计数数量递增、递减设定 (参数值:00:递增;01:递减) *蜂鸣器开关设定:开启或关闭蜂鸣器(参数值:00:开启;01 关闭)。 *振动马达延时关闭设定:设定振动马达延时停止的时间(参数值:01~20(每单位 1S))。 *振动马达强度设定:设定振动马达的运转速度(参数值:01~20)。 *滚筒马达延时关闭设定:设定滚筒马达延时停止的时间(参数值:01~20(每单位 1S))。 *滚筒马达强度设定:设定滚筒马达的运转速度(参数值:01~10)。 *转盘马达强度设定:设定转盘马达的运转速度(参数值:01~10)。 *振动马达旋转方向设定:设定振动马达运转方向(参数值:00:正转;01:反转)。 *取料颗数滚筒启动设定:设定取料颗数启动滚筒马达(参数值:00~20(00 为关闭该功能))。 *转盘马达延时启动设定:设定转盘马达启动的延时时间(参数值:01~10(每单位 0.5s))。 *红外感应数值显示设定:设定显示红外光耦调整值(参数值:00:关闭;01:开启)。 *螺丝规格选择:根据感应螺丝帽厚设定(参数值:00:大螺丝;01:小螺丝)。 *滚筒马达堵转报警:检查料仓内是否有异物导致滚筒卡死,检查滚筒马达与滚筒齿轮咬合处是否有异物。 *转盘马达堵转报警:检查转盘机构是否卡死或马达线松脱或线材损坏。 *滚筒马达未正常工作:检查滚筒马达线是否松脱或线材损坏。 *振动马达未正常工作:检查振动马达线是否松脱或线材损坏。 *滚筒和振动马达同时未正常工作:检查滚筒和振动马达线是否松脱或线材损坏。 *显示器通讯故障:重启机台,若无效则检查显示器与主板连接线是否松脱或线材损坏。 *供料器需要满足M1.6*3、M2*3、M2*5、M2*9、M3*4螺丝使用。 | |
| 8 | 技术资料及其他附件: | |
| 8.1 | 使用说明书 1份 | |
| 8.2 | 合格证明书 1份 | |
| 8.3 | 装箱单 1份 | |
| 8.4 | 系统操作说明书(中文) 1份 | |
| 8.5 | 易损附件清单及相关备件 1套 | |
| 9 | 技术服务及要求: | |
| 9.1 | 预验收: | |
| 预验收在卖方工厂进行,如由不可遇见事项等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实施现场预验收,则由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检验证书和技术协议中买卖双方认可的检验标准,或者将加工样件和检验报告邮寄给买方,买方确认后视为预验收合格,付款单据中的双方签署的预验收合格证书以买方书面确认替代。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或预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发货 | ||
| 9.2 | 安装、调试、培训: | |
| 9.2.1 | 设备安装落位地点由甲方指定,安装(包括不限于卸货、保管、开箱、运输、吊装、就位、稳固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在甲方工厂进行,投标价格应包括此项费用。 | |
| 9.2.2 |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免费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基本操作、维修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报务(包括现场或视频指导等方式)。 | |
| 9.2.3 | 质保期内,停机维修时间每超过1周,质保期另行延长1个月(即停机X周质保期延长X月)。单次停机时长超过2周未到一个月时,招标人可向中标人索赔维修费和相应损失;单次停机时长超过一个月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退货全额退款;质保期内,累计停机时长超过两个月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退货全额退款,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
| 9.3 | 终验收: | |
| 9.3.1 | 双方共同清点供货范围。 | |
| 9.3.2 | 验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设备外观、功能、对设备的精度验收和对卖方标准试件的验收,现场测试出符合买方要求的合格试件。 对买方人员在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达到可基本独立操作调整设备加工产品的水平。 | |
| 10 | 对供货商要求: | |
| 10.1 | 在中国境内在精加工领域有众多的用户,并保持良好声誉。 | |
| 10.2 | 在中国境内设有专职服务工程师 | |
| 10.3 | 同类型设备在中国境内用户的拥有量至少20台以上,并且,设备运行良好,有很好声誉. | |
| 10.4 | 制造商应具有设备相关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工艺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并且,已获得ISO质量资格认证. | |
| 11 | 质保要求: | |
| 11.1 | 设备终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为一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设备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要求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信息后24小时内响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设备质量稳定可靠,无质量投诉(易损件除外)。 | |
| 11.2 | 设备保修期过后,卖方必须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及备件供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和备件库。 | |
| *11.3 | 设备制造厂商必须保证供货设备的完整性,本设备主体必须由成交厂商提供供货,不得另行分包,相关部件、附件必须是符合国际和国内有关标准规范的全新产品。 | |
| 12 | 包装和运输要求: | |
| 12.1 | 包装箱应用新的坚固的包装或木质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震防潮。如使用的是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且应当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者经中方认可的其他有效除害处理,应在外包装加盖“IPPC”标志。 | |
| 12.2 | 卖方需对由于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或锈蚀负有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 |
| 12.3 | 运输方式:陆运。 | |
| 12.4 | 目的地:中国哈尔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