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级配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XJ-2026-19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6-197)采购级配碎石,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 自 2026 年5月12日09:00 至 2026年5月15日09: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 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 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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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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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级配碎石
| 0-37.5
|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3441-2024)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 吨
| 11407
|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工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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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2质量标准:
3.2.1 满足《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3441-2024)、《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技术要求,碎石不得使用再生料。

3.3 交付要求:
3.3.1 交货时间:分批发货,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交付工作。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 1天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 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 验收依据: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计重交货。以甲方指定地磅过磅重量为准。甲乙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甲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3.5 计量方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计数计量。
3.3.6 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安全风险费、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询价为分批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4 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7报价开启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需配合项目部、监理、业主单位现场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确认中标单位。若检测不合格,对该厂家做废标处理,且承担所有检测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书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5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检测报告
5.6业绩证明(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 PDF 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 PDF 文件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链。 电子版PDF 文件须在报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 3 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 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 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次月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不超过80%的价款,余款在结算之后三个月内支付不超过17%。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 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 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三汉科技院内(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王福来 电话:18656577816 邮箱:1109363313@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
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级配碎石
(询价编号:ZT1103-XJ-2026-197)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
1
2.营业执照 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
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检测报告 6
6.业绩证明 7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3-XJ-2026-171 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 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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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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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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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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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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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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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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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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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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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级配碎石
| 0-37.5
| 吨
| 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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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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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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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价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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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9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 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 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
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 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 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 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 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 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 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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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
|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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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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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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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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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以及检测报告
物资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物资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 我公司所有供应物资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供应物资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6. 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