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核增未使用产能指标29万吨/年整体出让(二次挂牌) | ||
| 项目编号 | N0109ZYSYQ260001-2 | 产权子类型 | 产能指标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11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3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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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神木市盛博煤业有限公司 | |||
| 转出方承诺 | 本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让信息并 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 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出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出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 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通知 | ||||
| 特别 告知 | 本次出让标的为企业持有核增未使用的产能指标29万吨/年。 1、指标出让方对递交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请意向购买方参考,意向购买方应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仔细查阅指标出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购买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购买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因指标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2、本公告内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最终解释,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多种理解、释义的,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解释为准;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不解之处,请根据本公告项下联系方式,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3、购买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购买方需承诺:购买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购买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结算账户,详见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对购买方申请煤矿产能核增的批复文件。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购买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中心仅就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购买方应按公告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并上传报名材料。 二、经交易程序确认为最终购买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与出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最终购买方需将签字盖章的受让资料递送至交易中心,同时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 三、按照合同进度付款,具体要求: 1、购买方收到指标合规性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出具第一期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60%)转付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转付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第一期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2、出让方收到第一期价款10个工作日内向购买方出具价款全额发票 3、购买方产能置换方案获得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出具第二期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40%)转付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转付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4、购买方产能置换方案获得批复或签订交易合同满3个月后,出让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方转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40%)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四、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不存在重复交易情形。 五、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让的其他情形。 六、购买方的产能置换方案如果未能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需另行出让,本次出让方有条件配合购买方办理交易合同的签订,并签署相关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5-11 09:00:00 至 2026-05-13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受让申请书.doc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出让方及购买方的合法权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与购买方可按照以下约定向违约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交易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意向购买方递交购买申请并确认购买资格后单方撤回购买申请的; 2、被确认购买资格的意向购买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购买方与出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履约(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出具支付价款通知书)的; 4、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不配合购买方提供办理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审批所需材料的; 5、出让方提交的产能出让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出让方出让指标因违反法律法规等限制规定导致产能置换方案无法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 7、购买方的产能置换方案如果未能获得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批准,需另行出让时,出让方不配合办理另行出让交易合同的签订并签署相关文件的。 处置方法: 1、不存在上述违反保证内容情形的,最终购买方交易保证金自购买方支付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购买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如购买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出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5-11 09:00:00-2026-05-14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0元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关仲 |
| 咨询电话 | 1390471658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