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业绩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具有供货业绩的(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相同),每一项合同加3 分,累计最高9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0-9分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业绩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具有供货业绩的(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累计最高9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0-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