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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水泥原材料供应(ZXJC26004-SN)采购竞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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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水泥原材料供应(ZXJC26004-SN)采购公告
 
 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人代理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采购“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水泥原材料供应(ZXJC26004-SN)”。采购人代理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水泥原材料供应(ZXJC26004-SN)采购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由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代理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货合同与成都武侯和盛汇鑫商贸有限公司签订
(三)项目地点:成都市金花镇金顺街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详见采购要求
(五)需要的供应商数量: 2 家(均为主供供应商)
(六)项目有效期:365日历天(若超出有效期仍有履约事项未完成,顺延至双方完成所有义务为止)
(七)特别说明:
1.成交单价确定:鉴于合同内容一致,统一以第一成交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单价,供应商选定规则按第二项第八条执行。
2.具体业务分配规则: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按批次下达订单。各中选供应商的供应数量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二项第一条约定的采购总量进行等额分配,并应确保在项目结束时,各中选供应商结算金额之间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0%(以平均结算金额为基准)。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吨)
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元/吨)
备注
水泥
峨胜
PO42.5R
 
250000
 
 
311

水泥
亚东
PO42.5R
311
水泥
佛光
PO42.5R
301
水泥
金桂兰
PO42.5R
301
注:1.一票制,表中数量仅为预估量,不视为采购人采购承诺,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 本合同约定单价为暂定价,价格随行就市,最终价格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
3. 结算采取一票制,税率为13%。若国家税率政策有调整,按国家新的税率政策执行。
4. 调价约定:价格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变化,经双方一致确认的调价函并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二)质量要求: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三)遴选方式:网络反向多次报价(减价幅度:¥ 0.1元/吨及其整数倍)。
(四)竞价起始价:人民币【311】元/吨。(供应商在竞价起始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注:为方便竞价,各种物资竞价起始价设定为统一值,竞价起始价仅作为竞价用,不作为确定成交价格及结算的依据。
(六)采购范围:详见采购要求。
(七)合同价格:合同含税单价=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下浮金额。
说明: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包含【13】%税率,合同价格以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按如下公式类推:
合同含税单价=((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下浮金额)÷1.13)×(1+实际税率)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选取2家供应商进行供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同意按最低报价供货的其他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提供书面盖章确认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为第二成交供应商。
2.所有成交供应商供货价格均按最低报价执行。
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供应计划进行供货,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
(1)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其他供应商不接受按最低报价供货的,可以放弃成交资格(须提供书面盖章确认文件)。
(2)如成交供应商不足2家,采购人代理人可以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重新组织采购。
(九)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十)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十一)其他: / 。
三、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1.已成功入围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商库 大宗贸易类 子库。
2.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缴纳了交易保证金。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未被列入采购人代理人供应商黑名单。
5.供应商与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具有相同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供应商是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7.其他: / 。 
(二)潜在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入库通知书》扫描件。
2.其他:  /  。  
四、交易规则
(一)公告时间及遴选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期为3小时,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确认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代理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通知10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且未说明原因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该中标(成交)项目,采购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采购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保证金的交纳: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保证金的处置: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公告期内(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成交候选人公示或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代理人还有权向潜在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经确认采购资格后,供应商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8)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15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0)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人代理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服务费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人代理人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代理人负责余额处置。
七、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入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黑名单库: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代理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经确认采购资格后,供应商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8)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15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0)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八、采购款项的结算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场外结算。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潜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潜在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除另有约定,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潜在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代理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代理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代理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七)项目成交后,若采购因业主方的原因撤销,则交易作废。
(八)若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相应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采购结果或相应服务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九)采购合同为合同样板,以最终签署的为准。
十、公告渠道: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

一、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确定后,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如有多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均摊支付代理服务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代理服务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理人: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钟老师  028-60805957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贺老师 028-85337195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采购人代理人:成都武侯致新集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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