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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全厂开关插座框架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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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中 国 电 建 集 团 核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广 东 廉 江 核 电 一 期 工 程 项 目全 厂 开 关 插 座 框 架 采 购 项 目询 比 采 购 文 件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五月中国·山东济南
1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一、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全厂开关插座框架采购,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广东廉江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廉江市车板镇北约 4km 处,东距廉江市约 48km,东南距湛江市约 65km,厂址西南距离北部湾海边约 4.5km,厂址属于近海厂址。 规划容量为 2×CAP1000+4×CAP1400 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2 台 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我单位施工范围为 1#2#常规岛、BOP 建安及海水泵房等
。2、采购范围: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全厂开关插座
。3、采购数量


144、交货时间:框架采购,分批供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可与购方进行协商
。5、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6、质量要求:应按照报价清单中的物项国家标准或者购方要求进行生产以及自检,若 清 单 中 物 项 标 准 不 明 确 或 者 对 购 方 提 供 的 标 准 有 异 议 , 请 及 时 与 购 方 刘 长 迪(15650399949)进行沟通,待确认后再进行报价生产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本项目业主为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1) 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三体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企业简介加盖公章,生产设备表加盖公章(如果 有),公司业绩 1-2 份。(2) 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三体证书,授权委托书,两个零容忍,企业简介加盖公章,公司业绩
。8、其他:两个零容忍.pdf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证书(若有)。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4、供应商(生产厂家、代理商)应提供国内核电工程项目开关插座供货业绩,且在近 3 年内的开关插座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 ) 未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 登 录 “ 中 国 电 建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1 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长迪电 话: 15650399949
电子邮箱: liuchangdi@powerchina-ne.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 系 人: 刘长迪电 话: 15650399949
电子邮箱: liuchangdi@powerchina-ne.com
九、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sj@powerchina-ne.com,电
17话:0531-898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2026 年 05 月 09 日
18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1.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1.4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1.9 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踏勘联系人及电话*****************1.10 预备会☑不召开□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2.2.1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前3.2.3 报价要求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税金、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2、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竞标响应人投标综合交货单价,按照市场中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
。3、信息价格:投标期各品种规格询比基准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3.4.1 响应保证金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0.5万元整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达采购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
1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5、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3.5.5 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响应文件份数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公司电子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公司电子章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3 评审方法 详见第三章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0.5万元整10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全流程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 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11.2 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相关解释以采购人书面解释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3 合同变更/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采购人现场施工,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20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21.6 保密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 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 预备会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1.11.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 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
24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 报价3.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26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 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 1.4 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 3.5.1 项至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7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
(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
28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
29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 2 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
30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7.4 签订合同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 3 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 3 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 2 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 1 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2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 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3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 5 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 5 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 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 5 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 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2.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 评审小组成员为 3 人及以上单数
。2.3 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3.1 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 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351.1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 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 算术错误修正1.2.1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 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 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2.1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
36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 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3.1 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 经评审的报价3.2.1 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3.2.2 遗漏修正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 评审及排序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37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38 / 109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XXXX 项目】XX 材 料 框 架 采 购 合 同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卖方:【XX】合同签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XX】年【XX】月合同编号:
39 / 109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297 号,为一方当事人。卖方:【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注册地址【XX】,为另一方当事人。合同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材料框架采购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卖方已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投标、报价文件。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卖方:【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40 / 109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1. 本项目:指【XX】项目,位于【XX】
。2. 本合同:指本项目下,买卖双方签订的 XX 材料框架采购合同,本合同为集中采购、分批供货合同
。3. 合同材料:指本合同项下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材料及附件
。4. 业主:【XX】
。5. 总承包方:【XX】
。6. 供货期:【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7. 质保期:即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的质保期,时段为自本项目质保期起算之日起【XX】个月。如合同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可按项目实际另做描述】8. 合同有效期: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9. 预付款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本合同总金额【XX】%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第一批材料交货完毕,格式见附件二
。10. 履约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合同总金额 10%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本项目质保期完成,格式见附件二
。1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第一章 合同标的1. 合同标的:为本项目下的合同材料供货,总数量约【XX】
。2. 供货范围、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清单内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卖双方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 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图纸或技术资料对合同材料的规

41 / 109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4. 合同材料应执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和“附件一:送货通知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如有技术协议应按照第七部分: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5.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验、标识、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现场服务指导、保险、专利、税金、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上述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卖方不得据此另行向买方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第二章 合同价格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适用下列第【XX】条:(1) 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2) 浮动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的计价方法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2. 合同总价:即含税合同总价,为暂定价,以最终结算的总价为准。(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 【XX】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2) 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 13%。(3) 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价格
。3. 合同单价:指每种合同材料的综合单价(含 VAT),详见本合同第五部分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包括合同材料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运杂费、保险费、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还包括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相关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42 / 1094. 每批次合同材料单价计价日期:以每批次合同材料送货通知日期为准
。5. 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于浮动单价合同):见附件三。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1. 本合同项下每批合同材料供货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在本合同“附件一:送货通知单”中确定。送货通知单数量与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存在偏差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整和索赔的依据,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未达到预估总量为由要求补偿。若后续送货通知单累计总量超过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但在补充协议签订前卖方仍应按本合同单价及其他约定持续供货,不得以协商补充协议为由拒绝或迟延供货
。2. 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结算数量:为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本项目合同下所有批次合同材料供货量之和,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随车发货单(收货凭证)数量为结算依据
。3. 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在供货量计算之列。第四章 货款结算1. 结算时段:按交货完毕的批次进行结算
。2. 卖方向买方提供经买方签字确认的送货通知单和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车发货单原件(收货凭证),以及卖方编制的“物资采购结算单”(格式见附表二),提交买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买方书面告知卖方需补充的资料,卖方应在 3 日内补正
。3. 未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在结算范围之内;已结算的材料如在质量保证期内经进一步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以通知形式对相应部分结算金额予以扣减,如已支付,可在任何对卖方应付款中扣减、要求卖方返还或者从卖方提供担保中扣回
。4. 卖方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 3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买方审核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结果
。5. 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依据,无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上述第 4 款视为结算依据除外),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43 / 1096. 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为所有“物资采购结算单”总金额。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1. 支付币种:人民币
。2.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信息以本合同载明的卖方账户为唯一合法收款账户,除经买方书面同意变更外,卖方不得指定与合同约定主体不一致的其他账户收款,买方有权拒绝向非约定账户付款,该等拒付不构成买方逾期付款或违约
。3. 价款及支付:【按项目实际选择、制订相应条款】(1) 预付款: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10%,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 15 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原件;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暂定合同总价 1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2)交货款: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向买方提供该批次交货证明资料(不限于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制造商的出厂试验证书、合格证原件、装箱单原件等)、备品备件后,双方在 30 日内办理结算,卖方同意,如资料未提供完整,买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双方结算完毕后,买方付款金额为交货材料货值的 80%,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每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 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该批材料货值 8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经买方认可的 100%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注:在支付最后几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前,卖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量清单的统计,并获得买方技术人员书面认可,当发现预付款和投料款总金额相较于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有超付或欠付时,应在最后几笔交货款中进行相应地扣除或补付。
(3)质保金:为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的 10%,本项目质保期结束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在质保期及潜在缺陷责任期内不存在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业主或第三方针对合同材料的索赔或潜在索赔风险后 1 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
44 / 109同最终总货款 10%的财务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如质保期或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或索赔事项,买方有权在查明责任及损失金额前暂不退还全部或部分质保金,并有权优先以质保金抵扣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第六章 发票1. 本合同卖方提供的发票适用下列第【XX】条:(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税项目适用)(2) 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项目适用)2. 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等票据,作为支付款项的前提条件,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或者因发票瑕疵导致买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利息、罚款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在卖方开具合规发票前,买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构成逾期付款或违约
。3. 如卖方未按时送达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合格,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4. 如因合同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1.卖方违约责任:
(1) 提供的合同材料技术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卖方免费返工、更换、补供,并有权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承担相关材料费(包括往返运费、返工或更换费用,以及买方重新采购替代产品的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项目停工损失等)。
(2) 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买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由此产生的价差损失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权利外,卖方还应按每周 1%合同总价(或交货延误材料金额)(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不限制买方就价差、工期延误、业主索赔等向卖方主张的损失赔偿数额。卖方承担交货延误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继续供货及赔偿买方前
45 / 109述全部损失的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3) 相关验收资料交货延误,视同相关合同材料延误。
(4) 因上述拒收、退货、取消部分或全部材料供货、交货延误等情况,卖方还应承担因此而导致买方增加的相关直接费。卖方除承担不合格物资的材料费、运输费外,还应承担买方为接收、检验不合格物资产生的人工费、检测费、场地占用费等全部费用。
(5) 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虚假资质证明、冒用认证标志等任何形式造假行为的,构成根本违约及恶意欺诈。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在买方指定期限内退还已支付的全部相关货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他第三方索赔、项目停工损失、返工或重建费用、重新采购差价、税费损失、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款项。此外,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50%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双方确认本款适用第七章 1.(7)条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
(6) 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在 30 日内更换或修复。逾期未解决或修复后仍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卖方应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拆装、返工、重做、运输、仓储、保险、差旅费用,以及工期延误、停工窝工、设备闲置、重新采购价差、业主和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买方有权将上述款项自应付卖方的任何款项及各类保函、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卖方仍应继续赔偿。此外,双方约定卖方仍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0%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 1.(7)条规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7) 本合同所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均是考虑了商誉、社会影响、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处理违约事件所耗费资源(人力、财力)等综合抽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的。该等损失的抽象性虽难以精确量化,但各方诚信认可其在商业交易中确实存在,为避免届时难以精确衡量,故在此事先约定以惩罚性违约金方式,尽量弥补损失,同时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在充
46 / 109分理解和认可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在违约情况发生后,相对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均不再以“违约金过分高于/低于损失”等为由作为抗辩要求调低或调高违约金,相对方亦无需举证具体损失。
(8) 工代服务延误:基于买方通知,若卖方出现工代服务延误,或派遣的工代不合格,且影响了项目进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工代服务延误违约金,并有权在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买卖双方同意“工代服务延误延误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如需】￿每出现一次,工代服务延误违约金 1000 元/天。
(9) 如卖方出现任何根本性违约,放弃、终止本框架合同或送货通知单约定的供货义务,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不限于履约保函的全额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履约保函项下全额赔付、追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重新采购价差、工期延误损失以及买方对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合同解除后,除赔偿买方上述全部损失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XX】元,该违约金不影响买方就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买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质保金、应付货款及卖方在买方处的其他应收款中扣除或优先受偿
。2.买方违约责任
(1)若买方逾期支付相应货款,且该逾期并非由于卖方未按约定完成交付、验收资料不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卖方违约原因所致,卖方有权诉求货款逾期利息。货款逾期利息按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计算,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
(2)卖方确认,除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买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外,卖方不得再就买方同一逾期付款情形另行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或任何其他费用,且买方逾期付款的利息总额以相应逾期付款本金的 30%为上限,超过部分卖方不得主张。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1. 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的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代表买方认可货物质量合格,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无论是否实
47 / 109施源地检验或中间检验,买方在到货后的验收、复验中发现任何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此前已进行或放弃源地检验为由对抗
。2.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3.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根据合同材料特征明确的到货验收要求见附件五,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到货表观检查及数量核对;对涉及性能、安全指标的质量检验,买方可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或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依据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检及处理。任何在上述期限内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均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到货表观及数量验收合格并不视为对材料内在质量的最终确认,仅在买方书面确认全部检验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方可移交买方
。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5.抽检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抽检。第九章 交货1. 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照买方的书面“送货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一)约定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每批次交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书面通知后【XX】日
。2. 交货地点:【XX】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 买方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明确交货时间、双方交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其他交货条件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4.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至少【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
48 / 109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合同材料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 卖方承担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运输保险费、交通违章、超限罚款、民事纠纷等,不得以此向买方要求追加费用
。6. 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7. 卖方应保持合同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不得拒绝小批量合同材料的供应,若因卖方原因影响现场连续施工,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8. 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买方额外费用的产生。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方面的责任。第十章 HSE 要求1.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2. 卖方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物资,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 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4. 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49 / 1095. 卖方应服从买方指挥,禁止随意在现场倾倒物资,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现场文明施工罚款由卖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清理被污染的现场
。6. 卖方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7. 其它:【XX】。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1. 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交付,且提供的合同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本合同没有提及的,须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交付
。2. 在合同材料交货后,若发现因卖方的原材料、生产制作工艺、包装运输等原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缺陷、损坏,卖方须积极自费修复或更换,直至满足质量要求,达到买方满意
。3. 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所提供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质量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4.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5. 如合同物资不是卖方直接生产,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限内,如因产品专营权引起第三方指控,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如需】6. 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送货通知单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7. 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
50 / 109后才能复工。买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和责任
。8. 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遣其代表进行现场安装服务、指导,卖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应对卖方代表的现场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买方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生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9. 如有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1. 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 4 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返工费用、重新采购差价等)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有权在未完全确定全部损失金额前,先行使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等作为预赔付及担保,待损失最终确定后再行结算多退少补
。2. 对于交货后发现的因卖方原因导致的缺陷和损坏,且卖方没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更换,或不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他人完成修复或重新采购,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的 1.3 倍从本合同后续货款中扣除
。3.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4. 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51 / 109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现场存储的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材料安装现场。上述包装、防护及相应装卸措施所需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卖方未按约定标准实施包装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装卸或储存过程中发生任何毁损、灭失或锈蚀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更换或修复及赔偿买方损失
。2.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材料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货物在交付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买方书面确认接收前,合同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以运输方或第三人原因为由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3. 包装物不回收
。4. 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任何检查和指导,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5. 如有其他包装和标识要求,将在技术协议、每批次送货通知单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第十四章 文件1. 发货时,卖方须携带合同材料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52 / 1093. 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并承担可能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4. 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5. 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6. 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1. 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范围和/或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等重大事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以上事项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将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 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超过 7 天卖方不修正或不提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3. 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4. 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退货部分物资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其它经济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 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在终
53 / 109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 (i) 将剩余合同物资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或 (ii) 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6. 卖方同意有下述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以快递、邮件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 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2) 货物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损失,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7. 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行约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1. 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合同签字页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3. 在本合同中,任何信函、通知、批准、确认、同意或决定应由买方或卖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4.无论如何,卖方不能直接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直接的文件往来。卖方应向买方致函和递交所有文件,通过买方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文件往来。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1. 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材料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著作权)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
54 / 109权出售该产品并许可买方及买方客户在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相关权益提出的索赔、禁令、行政处理或其他主张。如有上述第三方主张发生,卖方应在知悉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按照本章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2. 如卖方违反第 1 条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不侵权的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他第三方索赔、停工损失、更换费用、重新采购差价、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买方另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向卖方主张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 1.(7)条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3. 如本合同约定材料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1) 要求卖方于 6 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材料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2)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材料等价值的担保;(3)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材料由卖方负责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4) 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
。4.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
55 / 109恐怖活动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实质性合同义务的执行时,经依法履行通知和证明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影响期间合理顺延履行期限,但不得因此增加买方的合同价款、税费或其他经济负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运输、仓储、保险等费用,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由受影响一方自行承担;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主要发生于卖方一侧的履约领域,则相关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
。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48 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及对其履约影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7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否则,其因不可抗力主张的免责范围应相应缩减直至不予支持。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恢复合同的履行;未履行上述减损义务的,由受影响一方承担由此增加的损失
。3.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 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验收、质保等问题)。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2. 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
。3. 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6 / 109第二十章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执______份,卖方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所有责任属卖方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及所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处理完毕、买方损失获得足额赔偿为止
。3. 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要求卖方补足
。4. 金钱债权转让:
(1) 卖方就其对买方享有的金钱债权应依法转让,并经买方同意,转让前,必须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并经买方核验真实,买方在核验文件真实性期间,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a) 卖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须载明受让人全称、债权金额、对应的合同/订单号及卖方要求买方向受让人付款的明确指令;(b) 卖方与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卖方转让其金钱债权的,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该等义务不因债权转让而转移或消灭,卖方仍应独立向买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对受让人享有其在原合同项下对卖方的全部抗辩与抵销权,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质量、延期交付、售后问题等产生的扣款、索赔或违约金。
(3)如卖方主体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案涉债权被查封、冻结、划拨,买方有权在权利归属或清偿路径未获权威明确前,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并暂缓付款;必要时买方可将应付款项依执行机关指令或经三方法院确认的路径支
57 / 109付,视为有效清偿。
(4)卖方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买方仅向破产管理人或依法指定账户清偿为有效清偿;任何向非管理人的清偿,买方有权拒绝。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提供破产受理裁定、管理人信息及收款账号。因转让与破产程序并存导致的多头主张等风险与费用,由卖方承担。
(5)因债权转让增加之履行费用由卖方负担;因转让导致买方发生的合理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与执行费用、鉴定费、账户变更手续费、跨行跨境支付成本等),由卖方赔偿。买方顺延付款期限直至前述费用获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6)卖方及受让人应配合提供债权真实性、存续状态、未设定负担或优先权的声明与证明文件。买方对材料存疑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验,在此期间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7)卖方违反本条致买方遭受行政/司法不利后果或重复清偿风险的,应使买方免责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与违约责任;买方因此采取的保全、诉讼或执行措施之必要费用,由卖方承担
。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9 / 109附表二:物资采购结算单物资采购结算单(空白表,供应商线下填报、买方审核)项目名称 必填 结算单编号关联框架合同名称及编号必填 普通订单编号及名称 NA订单总金额(含税) 必填 币种 必填 税率 必填结算周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次结算金额(含税)必填 累计结算总金额(含税) 必填买方 必填 供货商名称 必填 供应商开户行及账号 必填订单数量 实际到货结算序号框架下送货通知单编号物资名称规格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总价(含税)备注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合计:合计(大写金额):扣款金额: 扣款条款/说明买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供货商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60 / 109第六部分 附件附件一:送货通知单中电建核电公司xx 材料框架采购送货通知单致: [供应商名称]依据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 XX 材料框架合同(合同编号:XX),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现需贵公司供应以下物资。请贵公司严格按照本送货通知单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组织供货,并确保送货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送货通知单后 24 小时内,签字盖章回传确认。异议提出期限为我公司通知单发出后两小时内。附件:送货通知内容及要求中电建核电公司 xx 项目部(盖章)年 月 日
62 / 109供应商确认函致:中电建核电公司 xx 项目部我公司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单,并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供货。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63 / 109附件二:保函格式预付款保函开立日期://我行编号://致:鉴于【XX】(以下简称“申请人”)为【XX】项目与贵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 【XX】)(以下简称“合同”),按合同约定,申请人在取得预付款前应向贵方提交预付款保函。我行,【XX】银行,地址为【XX】,已接受申请人的请求,愿就贵方收回合同项下的预付款贵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连带责任的保证。我行出具担保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的【XX】%,即 CNY【XX】(大写【XX】元整)的担保作为预付款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只要贵方确认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我行保证在收到本保函正本及贵方声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款项。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正本原件应由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保函的有效期自申请人收到预付款之日(开户行:【XX】, 账户名:【XX】, 公司:【XX】, 账号:【XX】 )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以下简称“到期日”)。任何索赔文件均需在保函到期日前送达我行。未经我行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有效签字人 签字)(银行盖章)
64 / 109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出具日期://致:【XX】(以下简称受益人)与【XX】(以下简称“保函申请人”)于【XX】 年【XX】月【XX】 日签订了合同(合同名称:【XX】、编号:【XX】)(以下简称“合同”)。我行 【XX】,应保函申请人要求开立给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额【XX】,即人民币【XX】(大写【XX】元整)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我行承担如下保证
:1、我行承诺在出具本担保函前,已经得到充分的担保授权,并有资格出具本担保保函
。2、我行保证保函申请人将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我行在接到你方提出的因保函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完全依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度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条款内容,或违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等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项。你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须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须说明任何理由,且无须先向保函申请人索赔
。3、本保函构成我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保证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由受益人采取的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保证责任
。4、受益人和保函申请人双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项目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前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5、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项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6、因本保函发生的任何纠纷应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7、如到期申请人尚未完成合同项下的协议义务,只要你方提出延期要求,本银行将按照你方要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如果保函申请人不能满足受益人延长保函有效期的要求,受益人可以此为由收取本保函所约定的担保金额。
65 / 1098、本保函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有效签字人 签字)(银行盖章)
66 / 109附件三:合同单价计价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下列第【XX】条:1.以“固定单价”为结算方式2.以浮动单价计价方式:(应明确单价计算公式、计算依据)
67 / 109附件四:产品不侵权承诺书产品不侵权承诺书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贵公司向我单位采购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现我单位现就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的知识产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
。2、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我单位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我单位承诺,如涉及我单位向贵公司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我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我单位承诺,所有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订单中的产品,即使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本承诺书仍然有效
。6、我单位承诺,如有任何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我单位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承担贵公司重新采购替代产品费用等),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68 / 109附件五:到货验收要求
一、标志、包装和资料要求
二、验收要求
69 / 109附件六: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协议内容1.买方责任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买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的宴请,不得参加卖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卖方责任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买方人员,不得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买方人员。不得使用买方支付的材料款行贿本项目业主人员、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二、 责任追究1.买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推诿,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参加卖方的宴请、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买方《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和《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2.卖方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买方人员,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贿赂买方人员的,则被列为廉洁失信供货商,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买方视情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者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清退,暂停或者终止卖方合格供货商资格
。3.监督制约。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工作考核,对物资采购廉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买卖双方相互监督协议执行,同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中电建核电公司***公司(单位/项目部)监督电话:******中电建核电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531-89812433/89812313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70 / 109附件七:商业秘密保密协议鉴于:买卖双方正在就物资采购供应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 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商业秘密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买卖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 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十年。
(二)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买卖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
71 / 109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买卖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 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第四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1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 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买卖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 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
72 / 109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执行本合同第十九章约定。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73 / 109附件八: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防造假承诺书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接买方依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后附)进行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买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买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74 / 109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严格落实“两个零容忍”,规范公司供方造假行为处理流程,明确防造假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民用核设施建造活动中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供方)3 定义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指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游单位:指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供方:又称直接供方,能够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分供方:又称次级供方,是为供方提供生产原料、零部件或辅助服务的主体4 引用文件《核质量保证大纲》Q/PCNE-36-A001《核电防造假管理程序》Q/PCNE-36-B031《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5 职责5.1 核能事业部5.1.1 负责组织建立违规造假处理机制和处理措施
。5.1.2 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2 采购中心5.2.1 负责供方黑名单的建立和维护
。5.2.2 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2.3 组织供方资格恢复的评审及管理
。5.3 设备物资部
75 / 1095.3.1 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4 经营管理部5.4.1 参与工程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5 检测中心5.5.1 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6 战略与投资管理部5.6.1 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7 质量控制部5.7.1 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8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5.8.1 负责或配合公司对本单位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5.8.2 负责对供方的索赔
。6 程序6.1 造假行为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在发生或发现造假问题时,应在 24 小时内报相关部门及核能事业部。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造假行为的报告与调查具体执行《核电质量事件管理程序》Q/PCNE-36-B043
。6.2 造假行为的处置措施6.2.1 处置措施类别处置措施类别包括组织处置措施和个人处置措施:1)组织处置措施:合同手段:包括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扣除违约金、赔偿损失;管理手段:包括停工/供、整改、管理约谈等
。2)个人处置措施:包括对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纳入人员黑名单);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取消工作授权、重新培训上岗等。
76 / 1096.2.2 分级处置措施公司将按照“表 1 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对造假行为情形进行处理,存在触发多条造假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处理。对于造假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进行索赔。表 1 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造假行为情形 处置措施类别 发现单位后果、影响及发生次数(有以下之一的)组织处理 相关责任人第一款 供方主动发现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但能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且通过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免于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供方自行处理第二款 供方主动发现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虽然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1 年)2.违约金:按表 2 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第三款 非供方发现资格评审、采购阶段:发现供方或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的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1年),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赔偿损失。第四款 非供方发现履约阶段:发现供方存在造假行为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2 年,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 2 对应类型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77 / 109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 2 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第五款 非供方发现履约阶段:发现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1.将分供方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分供方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2 年),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供方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 2 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供方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 2 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3.供方赔偿损失。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6.2.3 组织处置要求1)黑名单根据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措施为“黑名单”的,经调查确认后,调查责任部门将处理意见上报采购中心,纳入公司“黑名单”,采购中心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规定列入集团“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采购中心、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不得邀请其参与公司任何采购活动;对于已生效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终止合同,对于需要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设备物资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应强化风险管控和跟踪管理,直至完毕。
78 / 1092)扣除违约金根据确认的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情况,公司有权按表 2 扣除违约金。表 2 扣除违约金标准表违约金公司、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供方/分供方造假(万元/次)合同初始价款 供方主动发现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公司发现 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发现400 万元及以下 [5,10) [10,15] (15,30]400-1000 万元及以下 [10,15) [15,30] (30,40]1000-5000 万元及以下 [15,30) [30,50] (50,100]5000-15000 万元及以下 [30,50) [50,100] (100,500]15000 万元以上 [50,100) [100,500] (500,1000]3)赔偿损失因供方/分供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接受公司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4)其他处置措施停工/供: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停工/供的,公司发出停工/供通知,验证合格后解除。整改: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整改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或消除影响,直至整改验收完成。管理约谈:根据造假行为分级情形,采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约谈供方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方针对造假行为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反思整改及组织落实,对于落实或成效不显著的,则升级处置
。6.3 恢复评审管理列入黑名单的供方/分供方限制期限到期后,如需恢复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方/分供方需提交恢复采购活动申请(见附件 1),公司采购中心按照《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 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相关的采购活动
。7 记录
79 / 109供方黑名单、调查报告8 附件附录附件 1: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80 / 109附件 1:申请文件格式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我方整改已完成或限制期已满,申请参与贵公司日常工程建设施工/采购活动,现将申请资料报送贵司。本次上报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关键岗位人员资质、整改记录、未受到政府单位行政处罚说明、违约金缴纳证明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相关文件我已审查认可,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请您查收。XXX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81 / 109第七部分 技术协议 招标文件、业主及卖方对项目的要求、业主及卖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文件等,如下: 国家、地方、企业颁布的相关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如下:
82 / 109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83 / 109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中 国 电 建 集 团 核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广 东 廉 江 核 电 一 期 工 程 项 目全 厂 开 关 插 座 框 架 采 购 项 目响 应 文 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84 / 109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项目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资格信息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证书(若有);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代理商资格信息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供应商(生产厂家、代理商)应提供国内核电工程项目开关插座供货业绩,且在近 3 年内的开关插座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85 / 109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86 / 109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致: (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87 / 109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 应 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报名入口:https://bid.powerchina.cn/notice/detail?id=2409440475&typ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typeNam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index=0-3&path=/consult/notice&companyType=3&bid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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