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安徽萧县丁里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公告-中标公示
安徽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萧县丁里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萧县丁里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600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萧县丁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萧县丁里镇
联系人及电话
张念强1396610790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5号丁墙社区北楼
联系人及电话
黄曦1885570020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国骄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元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康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七里桥北路1 号南京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 106-28室;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288号附1号4楼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利民西路上海花苑18 栋 102室;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菖蒲镇水畈村汪岭组2号;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1号自贸大厦702F-2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费率%/元)
94.03%
(约5265680.00元)
 94.25%
(约5278000.00元)  
 94.39%
(约5285840.00元)
工期(日历天)
90日历天,(要求中标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并达到合格标准,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总工期90个日历日内完成)。
90日历天,(要求中标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并达到合格标准,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总工期90个日历日内完成)。
90日历天,(要求中标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并达到合格标准,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总工期90个日历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项目经理
姓名
金岁云
房鹤
周鹏程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苏232161714148
皖2342021202105253
皖2342013201455420
设计负责人
姓名
万吉祥
谭方彤
王英旭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05102050
20024500186
20244600324
综合评估得分
98.12
97.93
97.87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2日
招标代理费
4080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郝主任 18055766828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