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配套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8-331083-04-01-182843 | ||
| 招标人: | 名称:玉环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6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 ||||
| 联系人:徐光辉 | 联系人:吴素均 | ||||
| 电话:0576-87221051 | 电话:15824491413 | ||||
| 标段(包)名称: | 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1223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1、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第1300章安装工程和第1400章房屋建筑工程部分能否提供造价软件版清单文件?回复:不提供。 (2)若不能提供造价软件版清单文件,因招标文件中提供的excel版清单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同一个excel文件中,并且房屋建筑工程部分在前,安装工程部分在后。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第1300章安装工程、第1400章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序不统一。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顺序自行对第1300章安装工程、第1400章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报表进行调整?回复:可以调整清单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表格提供的顺序。 (3)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安装汇总表”为“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是否可以放在第1300章安装工程第一项单位工程汇总表之前即可?回复:安装工程汇总表放在第一项电气工程前,安装工程汇总造价列入第1300章的安装工程中。 (4)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用表”为招标控制价用表,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替换为投标报价相关用表?回复:可以替换。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其他中9.3.3条描述:“场外临时供电线路(不含环网柜设备租赁费)共计人民币508609元(含税)”,请问,此项费用是否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第103-3项“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中?回复:此项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第103-3项“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中。3、招标文件P112页专用合同条款第9.2.5款约定:“安全生产费用应为不低于合同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的2%”;P155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11条约定:“安全生产费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至第1400章清单总金额的2%报价”。此两处描述不统一,请问,以哪处描述为准?回复: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描述为准,即“安全生产费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至第1400章清单总金额的2%报价”。4、招标文件P155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11条约定:“安全生产费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至第1400章清单总金额的2%报价。安全生产费包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P129专用合同条款第20.5.1款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5‰”。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已包含在安全生产费中,不需再按照2.5‰的费率进行计取?回复: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描述为准,“安全生产费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至第1400章清单总金额的2%报价。安全生产费包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专用合同条款第20.5.1款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5‰”已包含在安全生产费中,不需再按照2.5‰的费率进行计取。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电话: | 0576-88859005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5-09 14:39: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