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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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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JL0101G260424002001001(HTCL-ZB-2630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 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城内
2.3建设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1100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加固及拆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采暖工程、机电抗震系统、前端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院区地面恢复工程等,安装实验室气体系统、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实验室用压缩空气系统以及污水、危废、垃圾转运系统等。
2.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系统内可填365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70064.7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满足要求的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资格审查委员会现场核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注册执业单位需为投标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并提供近3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 系 人:谢晶
电    话:0451-872021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负责人:于兆文
项目联系人:王国福、于兆文
电    话:0451-8236471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电    话:0451-5879559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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