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市2026-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公告
项目详情
贵溪市2026-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溪市2026-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于2026年05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参与投标人名单
二、进入资格评审名单及资格审查结果:
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注: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则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中标资格。本标段第一中标排序人为本项目一标段的第一中标排序人,本标段第二中标排序人为本项目二标段第一中标排序人,故本标段的第一中标排序人为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6年05月09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提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向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5、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招标代理:江西省金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01-3796010
贵溪市2026-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于2026年05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参与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 1 |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 2 | 江西省地质局地理信息工程大队 |
| 3 | 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 |
| 4 | 江西祥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
| 5 | 中图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
二、进入资格评审名单及资格审查结果: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或 无效投标原因 |
| 1 |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江西省地质局地理信息工程大队 | 通过 |
| 3 | 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 | 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
| 4 | 江西祥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图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江西省地质局地理信息工程大队 | ||
| 投标报价 | 1.48% | 服务期限 | 在合同签订50天内完成设计,总服务期限3年 |
| 项目负责人 | 刘开红 | 职称证号 | 36201912001490 |
| 第二排序人 | 中图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47% | 服务期限 | 在合同签订50天内完成设计,总服务期限3年 |
| 项目负责人 | 毛洪根 | 职称证号 | 360182284721583 |
| 第三排序人 |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48% | 服务期限 | 在合同签订50天内完成设计,总服务期限3年 |
| 项目负责人 | 李坤 | 职称证号 | 3620211202827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6年05月09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提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向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地址:贵溪市沿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0138529
5、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招标代理:江西省金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01-379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