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6-05-09
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市政景观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4111839000099007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核准的批复,编号为:常新行审核准〔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市政景观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常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市政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东至乐山路,南至嫩江路,西至循礼路,北至新溪路地块。
2.3 建设内容:项目新增用地面积29431平方米,新增总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947。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
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造价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9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9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9日/时/分至2026年6月4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陈工、杨工
电话:0519-81592135 电话:0519-86908235-830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陈倩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jscjxzb@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19-85588136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
联系电话:0519-81592135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
招标代理异议
联系电话:0519-86908235-8302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异议邮箱:jscjxzb@163.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