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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安开发区城东镇农林村18、21组闲置土地(北侧)招租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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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HAKFC202605080950(JJ002)001
出租标的地址
城东镇农林村18、21组闲置土地(北侧)
起始价
24000元/年
出租标的面积
6亩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8
租赁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保证金金额
3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先付后用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联合承租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出租
定价依据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19  09: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19  10:00
延时竞价时长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
1000元
第二部分  招租方信息

招租方名称: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方
联系人:
钟兴武

联系电话:
0513-88932195
招租行为批转单位: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江苏开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
 

保证金相关
保证金交纳账户
0607200000001261
保证金账户名称
江苏开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南京银行海安支行
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金事项说明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承租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 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保证金待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条件设置
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如甲方未能按期交房,则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交房日期,并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延续交房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解约或毁约,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严禁放置和使用煤气罐等
现场查勘事项
1.踏勘时间:公告期内
2.踏勘地点:城东镇农林村18、21组闲置土地(北侧)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承租人应无房屋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其他材料
交易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题本公告内容及出租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因浏览器兼容问题、遗忘登录名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等而无法报价或报价延迟的与我中心无关。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出租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更正答疑内容
成交公示内容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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