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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6-NK-QC004-1)的企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西
发布时间:2026-05-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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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2026-05-09
立即参与
剩余时间
6 天 8 时
代理机构: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5-09 08:30 - 2026-05-15 23:59
开标时间: 2026-05-20 09:30
招标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详细地址: -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6-NK-QC004-1)的企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康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nk001.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6-NK-QC004-1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300.00元
最高限价:228285.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食品安全抽样检测
8900
批次
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老百姓食品安全,根据赣州市2026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要求,采购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服务。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南康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nk001.com/)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报名及未下载磋商文件者,报名无效。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负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负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展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付款方法:采用人民币每个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收到验收报告及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上个季度的总金额,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东门南路41号
联系方式:0797-6614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邮  箱:gznbnk@163.com
开 户 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3219278000004180
3、项目联系方式
王先生(采购单位):0797-6614079
   罗英英(采购代理机构):0797-66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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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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