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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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招标内容: | |||||||||||||||||||||||||||||||||||||||
|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2.招标编号:HBAD-2026-13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4.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8号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标段内容: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采购7. 服务期限:三年8.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系统订单/合同后,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专用条款 (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可知的不合法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至少一项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50万(含)以上。同类项目指有关办公、会议、财务等方面信息化软硬件实施项目。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今。需附成交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应清晰体现合同签约主体、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及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页等。发票须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的截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真实合规(2023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财务报表等进行核实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1至2026-06-02,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集团10楼招标一部)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至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2) 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5)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6) 单位主要人员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任职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7)一项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50万(含)以上。同类项目指有关办公、会议、财务等方面信息化软硬件实施项目。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今。需附成交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应清晰体现合同签约主体、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及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页等。发票须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的截图。8)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真实合规(2023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次报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组合成一份PDF文档发至hbadtzzx@126.com邮箱,经审查合格后邮寄所有的报名资料至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A区招标一部 ,收件人:李腾锟 联系方式:0311-8529061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3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腾锟,电话:0311-852906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电话:0311-6600180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附件:公告附件.ra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