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原新安村4组小地名:斜石盘) 原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出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竹公交易(农产)【2026】37号 | |||||||
| 委托方 | 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 项目坐落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 |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 | 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 | 流转期限 | 8年 | 流转底价 | 1500元/年 | 增幅价格 | 100元 |
| 当前用途 | 闲置 | 流转方式 | 出租 | 交易保证金 | 1000元 | 风险保证金 | 1000元 | |
| 标的介绍:该宗资产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无抵押。该资产出租后,最终受让人不得从事环境污染、黄赌毒或其他等具有危害性或安全隐患的活动,不得为与环境污染、黄赌毒等有关危害社会的行为提供场所。最终受让人必须满足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从事活动。 |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风险保证金; 3.需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 |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户名: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拱支行 账号:71170120000015182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由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风险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之后,经双方确认履约期间未出现违背合同意愿的情况,方由出让方原路退还。 | |||||||
| 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报名地点: https://www.cdaee.com/www/ 报名时应提交: 1.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方申请表(受让方)(原件),意向受让方申请书(原件);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5. 资信证明(公司)/资金证明(个人)、公司诚信报告(由县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征信报告) 6.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注:受让人为工商企业资本的,还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 竞价 程序 |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县农交中心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由镇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现场竞价方式开展交易,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由镇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报名方式及流程详情请咨询:0818-6889696。该标的物其他详情请咨询:13981455178(李兴兰) 。4.如遇现场竞价,将另行通知竞价时间、地点。 | |||||||
| 其他说明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优先权人,在同等金额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优先享有竞得权。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李兴兰 , 联系电话:13981455178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李兴兰, 联系电话:13981455178 | |||||||
| 项目编号 | 竹公交易(农产)【2026】37号 | 挂牌方 | 大竹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原新安村4组小地名:斜石盘) 原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出租项目 | ||||||
| 流出方 | 名 称 | 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 系 人 | 李兴兰 | |||
| 地 址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5组 | 联系电话 | 13981455178 | ||||
| 资产类型 | □农房 □营业房 □门面房 □加工房 ☑办公用房 □厂房 □村级小学 □机器设备 □办公家具 □农业基本设施 □其他: | ||||||
| 当前用途 | □闲置 □自用 ☑出租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 | ||||||
| 坐 落 | 大竹 (县) 石河 镇(街道) 新建村 (村) 7 (组)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 | ||||||
| 资产数量 | 权属证号 | ||||||
| 标的面积 | 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 | 使用用途 | |||||
| 流转期限 | 8年 | 是否抵押 | 否 | ||||
| 交易价格(需注明内部决策或评估) | 1500元/年 | 增价幅度 | 100元 | ||||
| 瑕疵说明 | |||||||
| 共有权利人信息 | |||||||
| 处置方式 | ☑出租 □出资作价入股 □转让 □其他: | ||||||
| 项目概况 | 房产类: 1.结构:□土木 □砖瓦 □钢筋混泥 □钢构 □其他:__________; 2.配套:□水□电□气□网络□卫生间□厨房□其他:___________; 3.装修:□毛坯□清水 □简装 □精装 4.周边环境、交通等情况:_以实际踏勘的情况为准__________; 5.附属设施: ; 6.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施设备类: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已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旧程度:□全新□7成新□5成新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 4.主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类: 1.__以实际踏勘为准__; 2.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具体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每年一付 | |||||
| 意向流入方条件 | 1.能否转租:□征得流出方同意后可转租 ☑否 2.用途限制:□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不得从事娱乐项目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其它: 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从事非粮化、非农化的产业发展、不得破坏土地环境、不得为与环境污染、黄赌毒等有关危害社会的行为提供场所; 3. 优先权人:☑本村/社(组)集体经济组织受益成员,□其他: 现承租方 (现承租方为第一优先权人、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成员为第二优先权人。当社会意向方与各优先权人价格及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依次由第 一、第二优先权人竞得该标的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流入□是 ☑否 | ||||||
| 项目交付时间 及交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分期付款,每年一付 | ||||||
| 挂牌信息 | 交易公告期 (不少于7个自然日) | 自公告之日起 7个自然日 |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 ☑终止交易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7 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提供书面变更信息说明,委托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公告 | ||||||
| 交 易 方 式 |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摘牌成交 □重新公告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流入方: ☑网络竞价 □现场竞价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交 易 保 证 金 | 保证金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 户名: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拱支行 账号:71170120000015182 | |||||
| 保证事项及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成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定金或部分成交价款。 2.其他意向流入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流入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县农交中心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县农交中心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人(竞得人)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流入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⑥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价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收取单位有权不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 ||||||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原新安村4组小地名:斜石盘) 原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出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竹公交易(农产)【2026】37号 | |||||||
| 委托方 | 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 项目坐落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 |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 | 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 | 流转期限 | 8年 | 流转底价 | 1500元/年 | 增幅价格 | 100元 |
| 当前用途 | 闲置 | 流转方式 | 出租 | 交易保证金 | 1000元 | 风险保证金 | 1000元 | |
| 标的介绍:该宗资产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无抵押。该资产出租后,最终受让人不得从事环境污染、黄赌毒或其他等具有危害性或安全隐患的活动,不得为与环境污染、黄赌毒等有关危害社会的行为提供场所。最终受让人必须满足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从事活动。 |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风险保证金; 3.需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 |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户名: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拱支行 账号:71170120000015182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由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风险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之后,经双方确认履约期间未出现违背合同意愿的情况,方由出让方原路退还。 | |||||||
| 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报名地点: https://www.cdaee.com/www/ 报名时应提交: 1.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原件),意向受让方申请表(受让方)(原件),意向受让方申请书(原件);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5. 资信证明(公司)/资金证明(个人)、公司诚信报告(由县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征信报告) 6.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注:受让人为工商企业资本的,还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 竞价 程序 |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县农交中心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由镇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现场竞价方式开展交易,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由镇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报名方式及流程详情请咨询:0818-6889696。该标的物其他详情请咨询:13981455178(李兴兰) 。4.如遇现场竞价,将另行通知竞价时间、地点。 | |||||||
| 其他说明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优先权人,在同等金额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优先享有竞得权。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李兴兰 , 联系电话:13981455178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李兴兰, 联系电话:13981455178 | |||||||
| 项目编号 | 竹公交易(农产)【2026】37号 | 挂牌方 | 大竹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7组(原新安村4组小地名:斜石盘) 原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出租项目 | ||||||
| 流出方 | 名 称 | 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 系 人 | 李兴兰 | |||
| 地 址 | 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5组 | 联系电话 | 13981455178 | ||||
| 资产类型 | □农房 □营业房 □门面房 □加工房 ☑办公用房 □厂房 □村级小学 □机器设备 □办公家具 □农业基本设施 □其他: | ||||||
| 当前用途 | □闲置 □自用 ☑出租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 | ||||||
| 坐 落 | 大竹 (县) 石河 镇(街道) 新建村 (村) 7 (组)新安村办公室及1楼门市、1楼门市前空坝 | ||||||
| 资产数量 | 权属证号 | ||||||
| 标的面积 | 办公室面积100㎡、1楼门市建筑面积60㎡、1楼门市前空坝面积20㎡ | 使用用途 | |||||
| 流转期限 | 8年 | 是否抵押 | 否 | ||||
| 交易价格(需注明内部决策或评估) | 1500元/年 | 增价幅度 | 100元 | ||||
| 瑕疵说明 | |||||||
| 共有权利人信息 | |||||||
| 处置方式 | ☑出租 □出资作价入股 □转让 □其他: | ||||||
| 项目概况 | 房产类: 1.结构:□土木 □砖瓦 □钢筋混泥 □钢构 □其他:__________; 2.配套:□水□电□气□网络□卫生间□厨房□其他:___________; 3.装修:□毛坯□清水 □简装 □精装 4.周边环境、交通等情况:_以实际踏勘的情况为准__________; 5.附属设施: ; 6.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施设备类: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已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旧程度:□全新□7成新□5成新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 4.主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类: 1.__以实际踏勘为准__; 2.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具体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每年一付 | |||||
| 意向流入方条件 | 1.能否转租:□征得流出方同意后可转租 ☑否 2.用途限制:□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不得从事娱乐项目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其它: 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从事非粮化、非农化的产业发展、不得破坏土地环境、不得为与环境污染、黄赌毒等有关危害社会的行为提供场所; 3. 优先权人:☑本村/社(组)集体经济组织受益成员,□其他: 现承租方 (现承租方为第一优先权人、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成员为第二优先权人。当社会意向方与各优先权人价格及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依次由第 一、第二优先权人竞得该标的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流入□是 ☑否 | ||||||
| 项目交付时间 及交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分期付款,每年一付 | ||||||
| 挂牌信息 | 交易公告期 (不少于7个自然日) | 自公告之日起 7个自然日 |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 ☑终止交易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7 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提供书面变更信息说明,委托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公告 | ||||||
| 交 易 方 式 |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摘牌成交 □重新公告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流入方: ☑网络竞价 □现场竞价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交 易 保 证 金 | 保证金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 户名: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拱支行 账号:71170120000015182 | |||||
| 保证事项及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成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定金或部分成交价款。 2.其他意向流入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流入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县农交中心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县农交中心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人(竞得人)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流入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⑥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价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收取单位有权不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