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08
服务热线:400-870-5191
霞浦县实验小学足球场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实验小学足球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 霞浦县实验小学足球场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ZHFDND-[2026]-00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131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15208.8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513.00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霞浦县实验小学足球场项目
| 1.00
| 451314.00
| 项
| 建筑业
| 否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霞浦县实验小学足球场项目
| 项
| 元
| 415208.88
| 总价
| 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绿色建材: 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资质
|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
(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发送至公司邮箱(737189700@qq.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工本费)。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3.采购人:霞浦县实验小学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体育场2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60316031
14.代理机构: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19516420992
公告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md5:6217b369741d0875644349ac086174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