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宁波市昌新工业有限公司场地综合改造项目(二阶段)(交易登记号:GC2026JC02556)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修改,本次澄清、修改文件
(二)若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
(二)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 6 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2.2 条款 本次招标控制价 6886729元 ”。
修改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6846166元 ”。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3.2条款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地基基础为软土地基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132037.4元的市政类施工项目(不含轨道交通)业绩”。
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地基基础为软土地基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107699.6元的市政类施工项目(不含轨道交通)业绩”。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2.4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6886729 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6846166 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元”。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附表二:资信标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4132037.4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本项得0分。
| 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00%(6886729元)的,得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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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80%(5509383.2元)的,得 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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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4132037.4元)的,得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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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4107699.6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本项得0分。
| 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00%(6846166元)的,得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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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80%(5477292.8元)的,得 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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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4107699.6元)的,得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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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评审项“
(2)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5%~-10%(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即 6198057 元至 6542392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
修改为:“
(2)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5%~-10%(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即 6161550 元至 6503857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10.4.1.1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除15.4.1条款外)”中“
(7)计价依据及规则:宁波华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PDF版(《宁波昌新工业有限公司场地综合改造项目(二期)》2026年01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资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发〔2022〕34号)等有关造价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补充定额、文件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参照2026年2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发布的有关人工市场信息价;150、163、186元/工日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价差列入工程造价。
工程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第2期(宁波市区)信息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2期信息价、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2026年第2期信息价计算。
取费:
道路、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弹性区间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不考虑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规费: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30%计取,如遇政策性文件,可按实进行调整。
税金: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价,税金税率依据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9%计取。”
修改为:“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仿古建筑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5-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及宁波市相关补充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宁波市造价处颁发的其余计价依据和文件、当地发布的其他造价有关文件。
人工市场信息价格:按照《宁波造价建材价格信息》2026年第3期计取。
材料信息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3月)、《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3月)信息价计取、苗木部分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 (2026年一季度园林)信息价计取、无信息价材料参照有关资料并结合市场商情取定。
取费标准:
1、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费率计取,费率为17.04%;利润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费率计取,费率为9.99%;
2、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费率计取,费率为18.51%;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费率计取,费率为11.07%;
3、组织措施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率按相应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一般计税)中值计取,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费率乘0.3系数计取;
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法,费率为9%。”
二、招标文件澄清(共 0 项)
无。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
(二)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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