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 十八 局 海鑫路项目 商品砼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804XJ-2026-52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就十八局海鑫路项目 商品砼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第一标段,主要内容为:本标段为海鑫路(博惠道-北马路)段,道路总长度:3019米,包含: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路线全长1889m,采用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路线全长1130m,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新建桥梁1座,7道过路管涵。桥梁路基宽度为26m,总长35m。主要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6 出现疑似围标或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根据异常情况对相关单位做废标处理。
2.7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价格,采购方有权对相关单位做废标处理或选择流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混凝土
| C20
| m3
| 310.00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与博惠道交口(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与博惠道交口(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 2026年5月 2026年 5月
|
2
| 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2.50
|
3
| 混凝土
| C25
| m3
| 232.00
|
4
| 混凝土
| C30
| m3
| 264.00
|
5
| 混凝土
| C30S4
| m3
| 12.50
|
6
| 混凝土
| C35
| m3
| 223.00
|
7
| 混凝土
| C35细石
| m3
| 36.00
|
8
| 混凝土
| C45
| m3
| 32.00
|
9
| 混凝土
| C50钢纤维
| m3
| 10.50
|
10
| 混凝土
| C50微膨
| m3
| 13.00
|
11
| 混凝土
| C50P8
| m3
| 91.00
|
12
| 泵送费
|
| m3
| 1226.50
|
(注:泵送费据实结算)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所售物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且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无质量瑕疵。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现场验收并抽取样品送相关质量检验部门检测。甲方仅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铁建银信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 金融产品
票据贴息费用由 双方友好协商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9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95 % ,供货完成后支付至100%。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宝坻区大唐镇、宁河区潘庄镇(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23时59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双港工业区丽港园33号
联 系 人:王雪坤
联系电话:18631107018
电子邮件:524866188@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增68号十八局海鑫路项目部
联 系 人:王红媛
联系电话:18920261097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