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CM-CG2026-012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屋面地下室防水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第一标段:施工184566.94元 第二标段:监理6090.71元
4.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施工184566.94元 第二标段:监理6090.71元
5.采购需求: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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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屋面地下室防水改造项目施工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18456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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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屋面地下室防水改造项目监理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6090.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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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无效(以综合评价现场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评价活动。
9.施工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监理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上述第3至6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综合评价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综合评价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综合评价文件获取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8116051@qq.com)。
3.方式: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获取综合评价文件时间内,填写报名回执单,将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并发送至宁夏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48116051@qq.com)进行项目登记。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综合评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何主任
联系方式:0951-5069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2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利军
联系方式:15209612120
宁夏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7日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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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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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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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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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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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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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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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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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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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供应商完整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348116051@qq.com)进行报名,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登记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