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标段/包/标的物名称 | 合同甲方名称 | 合同乙方名称 | 合同金额 | 金额单位 | 合同签署日期 | 合同期限 | 质量要求 |
| GDS-GC-GK-2026026001 | 广德市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 广德市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项目 | 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铜陵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 | 3440000.00 | 元 | 2026-05-07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实施方案(送审稿)(含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方案专题报告),实施方案批复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勘察进度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注:具体时间进度可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及水利部相关申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成果不晚于上级水利部门申报时间要求。 | 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