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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号集团在线绝缘测试技术研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通号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0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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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绝缘测试技术研究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SJY-2026032-XJ04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
铁路信号电缆是铁路信号系统的核心传输载体,承担列车控制指令下发、轨旁设备状态采集与传输的关键作用。随着我国铁路向高速化、重载化、智能化发展,电缆绝缘劣化已成为影响信号系统稳定运行、威胁行车安全的主要隐患。在线电缆绝缘测试技术是保障全电子联锁系统高可靠运行的关键支撑,它通过高精度测量手段,可在不中断设备运行的前提下动态监测信号电缆绝缘状态,对保障信号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研究适配全电子联锁系统的在线电缆绝缘测试原理,确定可工程化应用的在线绝缘测量技术方案。完成在线电缆绝缘测试设备软、硬件开发,生产样机3套。分别在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进行样机部署,完成实验验证,并通过功能测试。验证对象包括零散控制单元、轨道电路控制单元、信号机控制单元、道岔控制单元和电码化控制单元所连接信号电路。样机需满足下述技术要求:
Ø 监测量程:0MΩ-20MΩ,超出量程值时显示>20MΩ;
Ø 测量精度:±10%;
Ø 单路测试响应时间小于13s;
Ø 测量方式:在线测量,不影响被测系统正常工作;
2)基于该项目,形成发明专利1篇,核心期刊论文2篇,普刊论文1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2结算方式:
乙方需完成下列技术服务工作:
Ø 1份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配合完成发明专利申请工作;
Ø 两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见刊;
Ø 一篇普刊论文发表录用通知书;
Ø 完成样机软、硬件开发,提供3套样机。在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进行样机的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及样机验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乙方完成以上技术服务工作,甲方按照如下付款节点进行支付:
(1) 乙方提交最终研发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应用报告、项目管理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成果设备及技术方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等额票据起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_90%_;
(2) 若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年内,甲方确认知识产权授权全部取得,则质保期为一年(日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算),甲方确认技术方案、成果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10%质保金;
(3)若知识产权授权的全部取得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时,则甲方在确认知识产权授权已全部取得且成果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10%质保金。
(4)若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材料5年内仍无法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授权,甲方可以扣除合同的全部质保金。
注:可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修改。
2.3交货期:
Ø 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发明专利申请配合工作;
Ø 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两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见刊和一篇普刊论文发表录用通知书;
Ø 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在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的安装调试、功能测试;
Ø 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完成两套样机在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试运行期间(3个月)的技术支持工作及样机验收工作。
Ø 2026年12月1日前配合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4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交付:北京、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
供应商/主要投标服务具有2023年至今铁路行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时间要求
事项
日期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6年5月7日
2026年5月9日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2日
上午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6年5月12日(含)后另行通知
/
5.相关要求
事项
具体方式
备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通购网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sjygkxj@vip.163.com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
“SJY-2026032-XJ04+供应商名称”
开标方式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 行政监督单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8.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18810872159
异议
联系人:裴志斌
电话:18600888020
电子信箱:peizhibin@crscd.com.cn
附件:
询比采购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交货期/地点
备注
1
用于包神铁路适配全电子联锁的信号电缆在线绝缘测试技术研究项目的实验室测试、现场测试与功能验证的技术服务
1、两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见刊,一篇普刊论文发表见刊。
2、一份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
3、三套测试样机的软硬件开发,一套用于技术研发及实验验证,两套用于在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进行功能测试。
4、在包神铁路两个站(暂定达拉特北站和大树湾站)进行样机的安装配置、调试、功能测试及样机验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见“规格型号”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
服务内容中所涉及的论文及专利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份数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须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响应方案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完成期限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合同条款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3.1.1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3.2.1
评审要求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2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4、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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