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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WMWHZJ-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

公告-中标公示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5-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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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WMWHZJ-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HBSJ-202601GL-005002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1GL-005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19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181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交投武梅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武汉市四环线五七农场武湖互通附近,起点桩号K0+000,经长江新区、新洲区,止于新洲区吊尾村以南武汉与黄冈市界(罗霍洲左汉河道),顺接拟同步建设的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终点桩号K41+556.908,路线全长41.557km。主线拟设桥梁39756.91m/15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均为特大桥;互通式立交6处(武湖枢纽、朱家湖、余集枢纽、新村、三宝湖枢纽、涨渡湖);服务区、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各1处。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武汉绕城高速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梁标准横断面宽度34.5m(兼顾远期改造为双向八车道城市快速路条件);武汉绕城高速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桥梁标准横断面宽度33.5m(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34.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14.701亿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WMWHZJ-2标段:负责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全线(不含征迁)清单编制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需要,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湖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开展本项目所有专业工程的清单预算编制,具体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设计文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专用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研究分析参与确定临时工程实施方案、调查市场要素价格等;对施工图设计数量进行计算统计复核,对工程量清单预算(含各章节清单子目号、清单子目、数量、单价)进行编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预算文件进行核对;
(2)全程参与并协助委托人进行相关施工合同谈判;
(3)委托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如估算概算的有关经济性比较,工程审计、诉讼及索赔等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咨询服务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
(4)委托人要求的和清单编制服务相关的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号为WMWHZJ-1标段、WMWHZJ-2标段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10
合同估算价:232.00万元
  2.3其他:2.3.1 合同估算价:WMWHZJ-1标段合同估算价为:626万元;WMWHZJ-2标段合同估算价为:232万元。2.3.2其他:
(1)WMWHZJ-1标段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WMWHZJ-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6-6-10;WMWHZJ-2标段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WMWHZJ-2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6-6-10;
(2)服务期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服务事项完成之日止,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开工日期是指造价咨询服务的开始时间,计划工期为造价咨询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中标资格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同时,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在定标环节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剩余标段的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在相应标段均应上传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且每个标段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应保持一致,若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不一致时,以标段编号数字小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交投武梅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武湖街道武湖正街特1号1栋101室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2200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宋女士
项目负责人:
陈爽、胡致远、姚昌
电话:
027-87273603
电话:
027-872736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05月0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WMWHZJ-1、WMWHZJ-2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WMWHZJ-1
近5年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WMWHZJ-2
近5年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WMWHZJ-1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WMWHZJ-2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WMWHZJ-1标段: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同时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②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③交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6、WMWHZJ-2标段:本标段“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WMWHZJ-1、WMWHZJ-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WMWHZJ-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WMWHZJ-2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WMWHZJ-1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主要人员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WMWHZJ-2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主要人员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WMWHZJ-1标段: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同时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②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③交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6、WMWHZJ-2标段:本标段“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7、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参加了两个标段投标的,但在所参加的任一标段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
2
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注: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未附相关材料。
3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4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仅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时无须提供)。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WMWHZJ-1标段:近5年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2、WMWHZJ-2标段:近5年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WMWHZJ-1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WMWHZJ-2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6、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7、WMWHZJ-1标段: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同时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②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③交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8、WMWHZJ-2标段:本标段“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0、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2
主要人员
1、WMWHZJ-1标段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2、WMWHZJ-1标段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3、WMWHZJ-2标段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WMWHZJ-2标段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WMWHZJ-1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主要人员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WMWHZJ-2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主要人员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予以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WMWHZJ-1标段: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同时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②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③交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6)WMWHZJ-2标段:本标段“清单编制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清单预算(或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业绩数量以合同协议书个数核算,单个合同协议书涉及多项合格业绩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7)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响应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超过“1825日历天”。
15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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