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81-00039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出让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蓝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4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00(%)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出让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出让评估)工作服务需求: 一、按照土地储备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待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 1.具体工作内容: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2.主要依据: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3.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服务团队固定人数不少于3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 (2)时限要求:供应商须在接到任务后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3)数据要求:应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4)保密要求: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服务团队固定人数不少于3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 (2)时限要求:供应商须在接到任务后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3)数据要求:应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4)保密要求: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符合服务要求第二年、第三年可续签,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阳、齐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出让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024-2761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6600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项目4.15.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地价评估机构(出让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蓝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