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甲方) |
| 供应商(全称):华润润心(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娄底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六:超 声 类 设 备 ) |
| 2、采购计划编号: 娄财采计【2026】0018 |
| 3、项目内容: 1-1高档心脏、血管专用彩超、1-2高档妇产科专用彩超、1-3高档腹部应用彩 超机(肌骨)、1-4高档腹部应用彩超机(全身)、1-5高档腹部应用彩超机(全身血管)、1-6高档 心脏专用彩超(经食道)、1-7高档妇产科专用彩超、1-8高档心脏专用彩超、1-9便携式超声仪、1-10 高端全身应用型彩色超声诊断仪、1-11便携式超声仪、1-1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13 便携式超声仪、1-14便携式超声仪、1-15经会阴前列腺磁共振影像融合超声系统、1-16无创超声肝纤 维检测仪。 |
| 4、是否分包: 否 |
| 5、项目负责人: 沈 娟 |
| 6、 |
| 1、合同金额小写:25,015,800.00元 |
| 大写:贰仟伍佰零壹万伍任捌佰元整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 4、付款方式: |
| 1、起始日期: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8日。总日历天数:45 天。 |
| 2、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娄底医院 |
| 3、方式:项目安装完毕后须进行终验,中标方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所提供货 物环保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项目相关产品应全部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安装并调试合格。 |
| (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合同要求标准。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
|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3日 |
|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附件:《中标通知书》、《产品明细》、《产品配置清单》。 |
| 甲 方:(公章)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乙 方:(公章)华润润心(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曾祥文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聂儒民 |
| 电 话:13973829313 | 电 话: 0731-86882609 |
| 地 址: 娄底市中心医院 |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
| 帐号:368110100100425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