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467
二、项目名称:2026年省本级专项核查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国华众联(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3栋13层1304-1号 | 1,048,000.00元 | 99.20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五号下一站都市B座706号 | 450,000.00元 | 99.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国华众联(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报价
| C23030000 | C23030000 审计服务 | 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核查及协查工作 | 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医保协议、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相关情况,包括就医和购药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方式、费用结算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具体采购文件 | 参与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按照省本级医保基金核查工作安排,2026年拟现场核查定点医疗机构50家,每家定点医疗机构至少需要引入第三方人员7人(其中财务人员1名、信息人员3名、其他具备核查能力人员3名),每家定点医疗机构预计核查4天,完成50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核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归档工作。 | 供应商服务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权责清单》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报价
| C23030000 | C23030000 审计服务 | 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核查及协查工作 | 参与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核查工作。按照省本级医保基金核查工作安排,2026年拟现场核查定点零售药店150家,根据前期数据分析、中期现场检查、后期分析评估等流程测算,每家定点零售药店预计至少需要第三方人员4人次,完成150家定点零售药店预计至少需要150×4人次=600人次 | 履行医保协议、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相关情况,包括门诊统筹、就医和购药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结算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2.各项自查、检查等发现的涉及医保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其他国省医保部门要求的检查重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归档工作。 | 供应商服务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权责清单》执行,并具有相应的政策理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崔维(采购人代表)、刘威、黄英、王建华、谢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各采购包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 0-100万:成交金额*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备案编号:51000026210200074474[2026]00611;
2、预算金额:168万元(采购包1:114万元,采购包2:54万元);最高限价:168万元(采购包1:114万元,采购包2:54万元);
3、采购品目:采购包1和采购包2:C23030000审计服务;
4、标的名称:采购包1: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核查及协查工作,采购包2: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核查及协查工作;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联系方式:028-8652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8栋1单元11楼1103号
联系方式:028-8596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5960093
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7日
相关附件:
2026年省本级专项核查工作项目(N51000120260004672026041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华众联(成都)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