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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调整计划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L0108G260430001001
1.招标条件
尚志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调整计划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5〕3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调整计划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规模:总长156.7km,路基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其中三级公路18.6km/2条,四级公路138.1km/22条。
2.4监理服务期限:456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9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长度(公里)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J1
| 完成A1-A6标段路基、路面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 共计90.371km/17条路
| 38.50
|
J2
| 完成A7-A11标段路基、路面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 共计66.323km/7条路
| 32.53
|
本招标控制价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招标控制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ps/r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3个月(2026年1月-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1.3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2-2024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累计完成过30km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含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注:①投标人提供业绩中应包含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②投标人业绩可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询截图(以查询截图竣工日期为准);或者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以交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准)。
3.1.5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之日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⑥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2024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8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1-53323623
招标人: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尚志市
联系人:商德军
联系电话:0451-533365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363号地宝大厦15层4号A18室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15545566109
电子邮件:hljzjxmglyxgs@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