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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沙南村11、12组北侧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5-0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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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沙南村11、12组北侧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3206142026050609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沙南村11、12组北侧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评标办法
更正内容:
原评标办法: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
一、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但有2家投标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评委判定这2家投标单位报价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而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如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不变,且仅有1家有效响应投标,由评委对其报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后确定是否中标。
现评标办法: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
一、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早的排序靠前(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显示的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注:
(1)投标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
2.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
(2)属于前述第1项情形的,投标人应当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属于前述第2项情形的,投标人应当在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但有2家投标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评委判定这2家投标单位报价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而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如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不变,且仅有1家有效响应投标,由评委对其报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后确定是否中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沙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62744440
招标代理: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390995870
附件: 变更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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