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吉林环保)预热器电梯修理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000 | 项 | 见报价单 | 吉林环保 |
| 一、项目名称:吉林环保预热器电梯维修项目 二、项目内容、维修数量、服务地址、质量要求、质保期限、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详见报价单 (二)维修数量:详见报价单 (三)服务地址: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四)质保期限:质保期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五)保证金约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安全保证金约定 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金额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上限不超20万元),不能以其他保证金代替。因中标单位违约导致的考核,优先从本保证金内扣除。验收合格后,余款无息返还。 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须提交盖章版的报价单,并将该报价单上传至招采平台,即视为对询价文件全部内容的响应。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6、投标人应提供近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将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