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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0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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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标段
(招标编号:QTCS1001G26043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标段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80%、自筹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预算金额:人民币865890.00元
2.2、采购需求:压缩垃圾车1台,垃圾桶200个,反渗透膜滤芯120根,低压开关柜1台,智能软启动器2台,低压开关柜1台,小型对熔机1台,锂电电动扳手1台,冲击钻1台,4轮带棚电动车1台,气泵1台,离心式泵1台,热熔器1台,锂电手刹轮1台,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3、项目实施地点及交货时间: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有限公司场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查询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任意一天);
(2)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人为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任意一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6日23时00分至2026年5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09:00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09:00时。
6.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28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延军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延军农垦社区B区2委42栋1号
联系人:刘振
联系电话:0468-3760400
 
招标代理机构: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
联系人:孙永强
电话:0451-55195709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孙永强
电话:0451-5519570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社会事务部
电话:13091503856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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