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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土地清查及工程复核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0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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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土地清查及工程复核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LKC0107G26042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5]4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宾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宾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土地清查及工程复核。
2.2建设地点:16处废弃矿山分布于宾县北部和中部地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治理废弃矿山16处,总治理面积为35公顷。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勘测设计及土地清查工作,工程复核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1)土地清查:摸清修复矿山底数、明确产权、支撑规划为编制修复方案、进行工程设计和投资预算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并编制土地清查报告。
(2)项目勘测:精确掌握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现状及地质灾害隐患。为后续的修复工程设计(如削坡、平整、覆土、排水)提供翔实、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地形图,为项目投资概算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基准。
(3)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设计明确修复工程的技术路线、施工方案和预期成效,预算编制精准核算工程投资,为项目拨付与监管提供法定依据。为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提供核心支撑。
(4)工程复核:对矿山修复工程验收阶段复核,核查工程真实性、合规性、质量及修复效果,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共计1472571.04元。其中
(1)土地清查:177,180.40元。
(2)项目勘测:531,541.20元。
(3)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550,951.00元。
(4)工程复核:212,898.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土地清查: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勘测: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甲级)。
(3)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设计甲级)。
(4)工程复核: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1)土地清查:具备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项目勘测:具备岩土工程类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工程复核:具备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专业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宾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宾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
联系人:张奎方
电话:0451-5798218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68号华威大厦B栋8层2号02室
项目负责人:徐志存
电  话:0451-88225577
邮箱:hljsbwd@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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