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及川渝高竹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及川渝高竹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竹新区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城中村征地拆迁安置及安置房1474套,总建筑面积171505.49㎡,包含住宅、车库、商业、配套用房、配套幼儿园等,住宅面积130381.48㎡,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34788.46㎡(含人防8177.31㎡),商业用房1779.32㎡,配套设施用房184.74㎡,配套幼儿园3708.29㎡,服务用房:382.92㎡,养老服务设施:280.28㎡。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4444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424.1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服务。具体为:
2.4.1.协助采购人编写开工报告;
2.4.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2.4.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4.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4.5.配合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2.4.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署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2.4.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采购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工程变更令;
2.4.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2.4.9.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包人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2.4.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2.4.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2.4.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采购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2.4.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台账;
2.4.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2.4.15.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2.4.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检查各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是否已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证;
2.4.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2.4.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2.4.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4.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4.21.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5-11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5-12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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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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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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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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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杜强、袁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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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23-67141259
| 电 话:
| 136960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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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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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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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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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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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川渝高竹新区发展改革和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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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826-88652962026年05月06日
| 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安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及川渝高竹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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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0496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05586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020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4184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30699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818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116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6232813760000628304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6043002101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