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粉末^硅石尾砂 | 非金属矿产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TO | 详见采购文件 | 黑龙江公司二厂 |
| 询比价公告 一、项目的内容及数量 1.项目名称:粉末^硅石尾砂固废利用项目 2.项目数量:5000吨 3.执行时间: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运输方式:汽运 5.检斤方式:以买方汽车衡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二、质量指标要求及质量考核标准: 1.质量指标: SiO2≥90.00%、含水率≤10.0%、R2O≤1.20%、不含山皮土和其他杂质(标准:以不影响需方生产为准)。以上质量指标按自然月加权平均计算。月加权按每个自然月份加权平均值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按实际天数进行加权。 2.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1)由于需方生产设施限制,严禁供方向需方销售不合格粉末^硅石尾砂,否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2)当80.00%≤SiO2全月加权平均值<90.00%时,比照90.00%每降低0.1%扣减0. 5元/吨,单批次SiO2含量<80.00%时,粉末^硅石尾砂即为废品,单价为零(或做退货处理)。 (3)当含水率全月加权平均值>10.0%时,比照10.0%每增加1.0%扣减单价1.0元/吨,当含水率单批次>15.0%时,粉末^硅石尾砂即为废品,单价为零(或做退货处理)。 (4)当1.20%<R2O≤1.80%比照1.2%每增加0.10%扣减单价1.0元/吨,当R2O>1.80%时,比照1.2%每增加0.1%扣减单价2.0元/吨。 (5)需方及时将粉末^硅石尾砂不合格情况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有条件清除时,须及时清除并拉到需方厂外,已经卸到需方厂内粉末^硅石尾砂储库被其它物料掩盖或者进入需方生产线内的粉末-硅石尾砂视为供方放弃收回权。由于供方供应的粉末^硅石尾砂质量不合格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对物料中含杂质、大块杂物导致的堵卡、造成的设备停机或设备损坏,每次处罚中标方1000元/次。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 中标单位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上限不超过20万元,特殊情况另议),交款到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玉泉分理处 账 号:0800 4601 0400 04120 银行行号:1032 6100 0326 四、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再生资源销售等经营项目。 (二)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代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次利用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利用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五)入围资格审查采用金隅阳光平台线上审查方式。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廉洁承诺书》 5.上传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社保局出具的《参保人员清单》或《个人(单位)参保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且均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提交盖章版的报价单,并将该报价单上传至招采平台,即视为对询价文件全部内容的响应。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