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州学院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学院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60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学院、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0557-363908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倩 15855700561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西侧二楼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4.69%(约115694325.18元) | 95.14%(约116244145.08元) | 95.2%(约116317454.40元) | ||
| 工期 |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黄茂臻 | 张天文 | 张杰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 桂1452020202101776 | 津1122006200702019 | 皖1342013201513545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宋志荣 | 张术东 | 杨韶馨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081300654 | 20071300554 | 20144402106 |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0197998 | 21A10118035 | 2400101276686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3.34分 | 93.04分 | 92.98分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5月01日-2026年05月06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2980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5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0557-30305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