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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1377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0028%股权转让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
发布时间:2025-06-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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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 G32025LN1000005-2
标的名称 (2025)1377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0028%股权转让
标的类型 其他
项目类型 正式披露
是否国资 非国资
转让方名称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比例 3.0028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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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5639.1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底价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至沈阳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3、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并重新挂牌。
4、本次股权转让所依据的审计及评估结论基准日均为2023年12月31日,受让方须知悉并认可。标的公司自2023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之日期间,已发生或潜在有可能导致审计结论、评估结果等变化的事项,受让方均予以接受,股权转让价格不做调整。受让方同意以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时的标的公司现状进行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留存沈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法人 暂无数据
管理层自然人 暂无数据
是否进行了经济
责任审计(法人)
暂无
暂无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暂无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暂无
暂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4691.736万元人民币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约定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暂无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2MABT2N0W9Q
持有标的企业
产(股)权比例
3.0028
%
拟转让    
产(股)权比例
3.0028
%
批准单位名称 建信信托--彩蝶10号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建信信托-彩蝶10号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表决决议的通知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工作组通用审批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08-05-29
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注册地(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经营;水务行业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管理;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排水运营、管理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污水处理及管理;政府规定的涉水项目费用的收取;自建供水水源及设施的管理等;市政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管道及机械电子产品销售及供应;水质化验;二次加压贮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水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场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540828 万元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蒋勇
经营规模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0675307959A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2.5074


2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28


3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2.5886


4
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
1.9012


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日期:2023
营业收入 197076.683731万元
利润总额 19347.422157万元
净利润 13265.234053万元
总资产 1778152.484023万元
总负债 1107836.191644万元
所有者权益 670316.292379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月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业务无法提供
利润总额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总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总负债 业务无法提供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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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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