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0534-2 | ||
| 标的名称 | (2023)3037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86号嘉兴综合楼A#部分房产(原辽阳嘉濠国际酒店)出租(租期5年) |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86号嘉兴综合楼A#部分房产(原辽阳嘉濠国际酒店)出租(租期5年) | ||
| 现场查勘安排 | 何先生 18742071906 | ||
| 资产所有(出租)方 | |||||||||||||||||||||||||||||
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暂无数据 | |||||||||||||||||||||||||||||
| 标的名称 | (2023)3037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86号嘉兴综合楼A#部分房产(原辽阳嘉濠国际酒店)出租(租期5年) | ||
| 标的地区 | 辽宁省 / 辽阳市 | 目前使用情况 | 自用 |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395.87万元/首年 | 租赁期 | 5 |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以最终租赁合同约定起租日为准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9062.64平方米 | ||
| 租金支付要求 | 每半年支付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须在每半年租金起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金支付,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0.05%向出租方缴交滞纳金,如超过30日仍不能支付,视为承租方根本性违约,依据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 | ||
|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外门为旋转门,玻璃门;负一层车位部分地面地坪漆、墙面刷大白、顶棚为水泥抹灰;设备间地面铺地板部分铺地砖、墙面刷大白、顶棚矿棉板吊顶;一层部分为酒店大堂,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部分贴壁纸、顶棚部分石膏板艺术造型刷乳胶漆;五层、五跃六层地面铺地板部分铺地毯,墙面贴壁纸部分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部分石膏板吊顶、木条做吊顶装饰;六层至十八层客房部分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顶棚刷乳胶漆;十九层餐厅部分地面铺地板部分铺地毯、墙面贴墙砖部分刷乳胶漆、顶棚部分石膏板艺术造型刷乳胶漆;十九层设备间地面地砖、墙面及顶棚水泥抹灰;木门、玻璃门;楼内供酒店正常使用的餐桌椅、灯具、卫浴、床、电视、LED等设备齐全;配有多部消防楼梯(石材踏步踢面、白钢围栏及扶手)、直梯,多个防火门,监控、消防喷淋、中央空调、上下水、供电、通讯等,设施齐全。 | ||
| 租金调整方式 | 从承租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上浮3% | ||
| 押金支付要求 | 以首年租金为基础,收取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或提供等额担保措施。 |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房产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房产用途为酒店旅馆经营,承租方单位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必须直接经营,不得转租、转包、分包等形式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 ||
| 坐落位置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86号嘉兴综合楼A#部分房产(原辽阳嘉濠国际酒店)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酒店大堂、房产外立面、室内装修工程等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房产主体结构及原始设计,所有装修改造必须经出租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395.87万元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依据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2022)辽1002执恢114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辽阳嘉濠酒店19062.64㎡房产及相关装修、配套设备、物品交付出租方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偿债务,房产所有权已归属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过户。 2.原债务人承诺依据法院裁定,配合出租方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抵债资产的处置(包括对外公开出租),并随时配合完成清理退场工作。 3、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内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能顺利经营进行核查和判断,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经营,属于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承租方同意已交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继续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 4、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符合消防部门的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仔细排除一切可能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隐患。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各类安全事故,承租方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及各项财产损失。 5、出租标的所有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承租本项目后的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6、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 7、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产外立面、消防设施、水电线路、空调通风、电梯等设备的检查、维修、养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定期对租赁房产进行检查,若因承租方维护不当导致损毁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赔偿及法律责任。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租赁房产无法经营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需每年自行购买财产保险,出租方每年对承租方是否购买财产保险进行核查,若因承租方未购买财产保险导致租赁期内造成房产损毁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 |||
| 出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首付租金及租赁押金,如有剩余按承租方付款路径原路返还;如有不足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在成交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2、沈交所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参与招租的意向承租方需按照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1)如协议出租,根据乙方收费标准,由承租方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70%交纳鉴证服务费; (2)如经公开竞价,由承租方在项目交割前按照租赁期合同金额的3%交纳竞价服务费。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经营范围需涵盖酒店业、旅馆业或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同时具备相关行业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2、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3、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次资产出租。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00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